广东揭阳检验检疫局主动采取措施,改进原产地签证管理,放宽企业备案的主体资格,将原来限定的出口贸易企业和三资企业扩大到生产企业和个体户;实施企业备案和产品备案相分离的原则,生产企业和个人根据需要可分别申请、多次备案;进一步缩短备案时限,由原来的5个工作日缩短为2个工作日;进一步简化原产地判定程序,对出口生产企业申请签发非优惠原产地证书的,检验检疫部门不再实施原产地调查(包括书面调查和现场调查),仅凭出口生产企业的规范填制的申请书、直接签发原产地证书,极大地服务了外贸企业,促进贸易的便利化。
据统计,“十二五”期间,揭阳局共签发非优惠原产地证书近15000份,签证金额4亿美元,有效地服务了揭阳外经外贸的发展。
原产地证书作为证明进出口货物国籍身份的“护照”,在国际贸易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原产地证书根据其作用,可分为优惠原产地证书和非优惠原产地证书两种。优惠原产地证书是检验检疫签发的,主要用于进口国关税减免的原产地证书;非优惠原产地证书是检验检疫部门依法签发的,服务于最惠国待遇、反倾销和反补贴措施、保障措施、原产地标记管理、国别数量限制、关税配额等非优惠性贸易措施以及进行政府采购、贸易统计等活动的原产地证书。(林旭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