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让竹笋保持新鲜有“卖相”,竟使用保鲜剂浸泡。2015年12月29日, 邵武市检察院以涉嫌生产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对黄某提起公诉。
去年3月21日,黄某以每公斤0.1元的价格雇佣丁某、危某等人,在邵武城南新天地一仓库内使用焦亚硫酸钠作为保鲜剂,对收购来的竹笋进行加工。三天后,邵武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该加工点进行检查,发现存在非法使用食品添加剂行为,立即对该加工点进行查封,当场扣押保鲜笋160桶共9000余公斤、焦亚硫酸钠22袋共500余公斤、连二亚硫酸钠3桶400余公斤。
经检测,该批次竹笋二氧化硫(焦亚硫酸钠反应后的残留物)每公斤含量高达23克。超过国家标准规定的每公斤含量0.05克。去年3月31日,黄某被取保候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