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物环境卫生署食物安全中心(中心)今日(十二月三十一日)公布,两个预先包装食物样本包括一个牛奶糖样本及一个汤圆样本,其营养素含量与其营养标签上的标示值不符。中心呼吁业界立即停止出售有关批次的产品。
产品资料如下:
(一)产品名称:不二家牛奶妹糖
原产地:日本
分销商:侨丰行有限公司
净重:每包一百一十五克
此日期前最佳:二○一六年七月二日
(二)产品名称:小宁波挚爱。浓情朱古力汤圆
原产地:香港
分销商:裕丞贸易有限公司
净重:每盒一百五十克
此日期前最佳:二○一六年十二月三十日
中心发言人说:「中心透过恒常的食物监察计划,从两家位于荃湾的百货公司分别抽取上述牛奶糖及汤圆样本作检测。化学分析结果显示牛奶糖样本不含膳食纤维,与其营养标签上每一百克含一点四克膳食纤维的标示值不符;汤圆样本则每一百克含六十九毫克钠,与其营养标签上的标示值每一百克含二十二毫克不符。」
他续说:「中心已知会涉事零售商上述违规事项,有关零售商已按中心指令将有问题批次的产品停售及下架。如有足够证据,中心会提出检控。中心亦已与有关产品的分销商跟进,追查有关产品的分销情况。」
发言人呼吁业界遵守有关法例规定。根据《公众卫生及市政条例》(第132章)第61条规定,任何人如在标签上对所售卖的食物作出虚假说明或在食物的性质、物质或品质方面误导他人,即属违法。一经定罪,最高罚款为五万元及监禁六个月。
中心会知会业界,并会继续跟进事件和采取适当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