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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城宣判一批“毒包子”案 4家包子店老板违法添加毒铝获刑

2015-12-30 德州新闻网 209 0
核心提示:近日,由武城县公安局食药环侦大队侦办的毒包子案件在武城县人民法院宣判,4家包子店老板以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分别被
近日,由武城县公安局食药环侦大队侦办的“毒包子”案件在武城县人民法院宣判,4家包子店老板以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有期徒刑六个月、有期徒刑八个月、有期徒刑十个月。
经查,武城县城区某包子店店主宋某、郝王庄镇某包子店店主祁某、四女寺镇某包子店店主陈某、老城镇某包子店店主张某4人在明知包子中不能添加含铝添加剂的情况下,向生产的包子内添加含有硫酸铝铵的泡打粉,并销售给群众食用,数量较大。
经山东省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检测,在上述4家包子店内发现的蒸包子使用的面中铝含量严重超标。宋某等4人行为触犯了《刑法》之规定,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今年3月份,武城公安将案件移送武城县检察院审查起诉。
据民警介绍,添加这种添加剂后偶尔食用,对人体无害,但长期摄入过量的铝会损害骨骼和神经系统健康,容易导致记忆力减退与智力下降,尤其对儿童、孕妇危害更大。
据悉,2014年7月1日开始,三种含铝的食品添加剂(酸性磷酸铝钠、硅铝酸钠和辛烯基琥珀酸铝淀粉)不能再用于食品加工和生产;馒头、发糕等面粉制品不能添加含铝膨松剂;膨化食品中不再允许使用任何含铝添加剂。(晚报记者靳冬群通讯员金华玉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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