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不合格食品分别为:酒类不合格1批次,为朔州市朔城区新客都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为山西杏花福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杏花第一村酒(清香型白酒)中酒精度低于标签明示值。
桶装水不合格8批次,分别是:河津市天露纯净水厂生产的桶装饮用纯净水、万荣县绿清源桶装纯净水厂生产的饮用纯净水、霍州市霍山水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桶装饮用水、运城市稷王山水厂生产的饮用纯净水、临汾市尧都区星星安吉尔纯净水加工厂生产的安吉尔纯净水、临汾市洁永达水处理设备有限公司生产的饮用纯净水、稷山县黄花源饮用水有限公司生产的黄花源饮用纯净水和运城市盐湖区解州关圣纯净水厂生产的饮用纯净水中检出铜绿假单胞菌。
对抽检不合格产品,省食药监局已责成相关市局及时核查处置,并对相关企业立案查处,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