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随着法官手中法槌庄严落下,由九江市食品药品监督局和浔阳区公安分局联合查处,并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公安部、最高人民检察院挂牌督办的一起生产、销售有害食品案件划上了一个圆满的句号。这起案件的查处不仅彻底摧毁了一个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的窝点,同时也提醒广大市民在求医问药、养生保健时,面对一些所谓的特效药、特效食品要多留个心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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遁线追踪
2014年5月初,一男子在星子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门口徘徊,似乎在犹豫着是否要走进去。经该局工作人员反复询问,他终于说出了自己心头的困惑。
原来,他是一名糖尿病患者。前不久,他通过一位病友购买了一种由郑州恒康生物科技公司生产的名为“山药葛根片”的降糖食品,该产品宣称由山药、葛根等传统食品为主要原料制成,不添加任何化学原料,没有任何毒副作用。他服用以后降糖效果十分明显,欣喜之余,细心的他想先找权威部门确认一下产品的合法性,如果真能从此摆脱长期对西药的依赖无疑是一个天大的福音。他之所以在门口徘徊,是因为当时据他了解省里普通食品监管职能刚调整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市县相关职能还在整合之中。因为自己所购买的产品不是药品或保健食品,他不知道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是否会管这事。
了解这些情况后,星子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初步判断,该产品有可能非法添加了药物,遂当即决定进行调查核实。
星子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首先将当事人未吃完的“山药葛根片”送到九江市食品药品检验所初筛检验,检验结果显示该产品含有食品中禁止添加的药物成分——格列苯脲!星子县食药监局立即向市食药监局报告。市食药监局随即向公安部门通报,同时向江西省食药监局报告,并得到省食药监局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省食药监局会同省公安厅挂牌督办,并指定由九江市食药监局和九江市公安局浔阳区分局负责该案刑事侦查工作。
市食药监局与浔阳公安分局立即成立“5·6”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专案组。专案组根据已掌握的线索顺藤摸瓜,从星子的分销点追查到九江市沈某经营的食品店。2014年5月6日,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公安部门联合行动,对位于九江市庐山路一食品店进行突击检查,虽然没有发现山药葛根片,但现场查获同样标示郑州恒康生物科技公司生产的降糖食品“黄精葛根片”1868盒、“茯苓玉竹片”480盒。这两种产品经江西省食品药品检验所检验都含有非法添加的药物成分——盐酸苯乙双胍和格列苯脲(均为降糖类药物主要成分)。至此,专案组初步断定郑州恒康生物科技公司有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的重大嫌疑,于是远赴河南郑州进行调查。经过为期数月的侦查、摸排,锁定主要犯罪嫌疑人为郑州恒康生物科技公司法定代表人孙某的女婿苏某。2014年11月,在前期大量工作的基础上,联合专案组再次赶赴郑州,将犯罪嫌疑人抓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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铲除毒瘤
根据嫌疑人苏某的交待,其生产的违法产品是通过一自称“史总”的中间人在郑州某药业有限公司代加工压片成型的,然而,经向当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核实,该公司已于2012年搬迁至焦作,同时该公司也否认曾为苏某加工过任何产品。如此一来,这个中间人“史总”就成为这一生产有毒有害食品链条的关键。还有,郑州恒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注册的法定代表人孙某,是一位年迈的老太太,她是否参与违法行为也需核实。专案组决定再次“出征”。
2014年12月,专案组三赴河南郑州、洛阳、南阳、新乡等地深入调查、取证,最终查明郑州恒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孙某只是挂个名,公司实际由其女婿苏某经营。苏某等人为提高产品销量,从非法渠道采购降糖类药物原料盐酸苯乙双胍和格列苯脲,并按一定比例掺入到产品原料中,然后由“中间人”史某以郑州恒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的名义,联系并委托新乡某食品生产企业加工。此类产品对糖尿病患者的危害极大。
至此,苏某等人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的来龙去脉基本查清,销售网络被摧毁,“中间人”史某由当地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代加工的食品生产企业也已被当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查封。日前,浔阳区人民法院经审理判决主要犯罪嫌疑人苏某行为已构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并处罚金50000元,追缴其非法所得。(涂少敏、记者陈姝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