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整治工作中,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强化问题导向,细化监管措施,在规范、整治、打击三个环节上下足功夫,严防不合格羊肉流向餐桌。一是严格规范业户经营行为,督促企业开展自查自纠,逐项对照检查,主动改正生产经营中的不规范行为,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二是做好日常监管工作。对涉及羊肉及其制品生产经营单位开展“拉网式”排查,督促企业规范羊肉及其制品进货渠道,严格落实索证索票、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索取并留存凭证。销售混合肉的,要在销售场所明示“混合肉”。餐饮服务单位应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公示羊肉产地或来源、品牌等信息。三是严格执法检查。对全市羊肉及其制品销售集中区域、农贸市场、餐饮服务单位组织开展监督检查,建立屠宰、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明确监管责任人,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依法从严实施行政处罚。四是强化宣传引导。通过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向羊肉屠宰及经营户、餐饮服务单位和消费者宣传假劣羊肉及其制品的危害性,讲清假劣羊肉及其制品辨别方法,畅通食品药品“12331”投诉举报热线,鼓励消费者、企业员工对企业违规行为进行举报,提高奖励额度。
大众网莱芜12月28日讯 据鲁中晨刊报道,近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全市开展为期3个月的羊肉及其制品专项整治,进一步规范生产经营行为,保障全市羊肉及其制品食品安全。截至目前,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共出动执法检查人员200余人次,车辆80余台次,检查羊肉及其制品经营单位101家,组织专项抽检50批次,现场检查提出整改意见86条次并监督有关单位整改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