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文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移送公安部门立案处理的八旬老翁刘某涉嫌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日前开庭受审。
《市场导报》记者获悉,今年8月下旬,该局执法人员在巡查时发现,当事人刘某在其经营的杂货店内销售 “金枪不倒”、“虫草肾宝”等宣传具有壮阳、补肾等功效的性保健品,遂依法进行了监督抽样,并送至浙江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检测。
结果显示,“金枪不倒”、“虫草肾宝”等性保健品中均检出“西地那非”成分,该局便依照法定程序于9月23日将该案移送至公安部门侦办。2015年9月24日,被告人刘某到当地派出所投案。
据悉,当事人刘某现年85岁,从非正规渠道以低价购进“金枪不倒”、“虫草肾宝”等性保健品,并放在其经营的杂货店内销售,其行为已构成“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行为,触犯了《刑法》的相关规定。目前,该案件已经由文成县人民法院巡回法庭正式开庭审理,审判结果将择日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