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8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毕节城区两家食品商行的1010件进口冷冻食品进行扣押,并下达处罚预先告知书。根据新《食品安全法》规定,这两家食品商行将分别面临31万元和37万元的处罚。
10月24日,区市场监管局接到市民举报,称毕节城区有猪蹄、凤爪、三黄鸡之类的进口冷冻食品出售,没有中文标识,也没有生产日期等,存在食品安全问题。该局立即行动,对阳山公园、三板桥、小商品批发市场、天河农贸市场等处的食品商行进行检查,共查出两家食品商行1010件进口冷冻食品存在无生产日期、没有中文标识以及过期行为,当场对这些进口冷冻食品进行了强制查封。
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食品药品稽查局局长黄亚维介绍,这批冷冻食品通过化验,质量虽没有问题,但根据新《食品安全法》对进口食品的相关规定,特对这批食品进行扣押,并下发处罚预先告知书,经当事人三个工作日的陈述申辩后,再依法进行处罚。这批进口冷冻食品现拖到一家冷库进行储藏,特处理后再进行统一销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