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 贵州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布文号】 2015年第58号
【发布日期】 2015-12-11
【生效日期】
【效 力】
【备 注】 http://www.gzhfda.gov.cn/read_Article_82_9007.shtml
【发布文号】 2015年第58号
【发布日期】 2015-12-11
【生效日期】
【效 力】
【备 注】 http://www.gzhfda.gov.cn/read_Article_82_9007.shtml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简政放权”、推进行政审批改革的精神,方便群众就近办理食品生产许可,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依据新的《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经我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进一步调整下放食品生产许可行政审批管理权限。
调整下放食品生产许可行政审批管理权限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需办理食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可根据《贵州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调整下放食品生产许可行政审批管理权限清单》(见附件)到各市(州)、县(区)局咨询办理。
各市(州)、县(区)局要严格食品生产许可行政审批,依法实施许可管理,提升服务意识,强化证后监管。
贵州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5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