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饭店和学校、企业、养老院的食堂,还有村、社区纷纷购买一种保险,为的就是给食品安全添一分保障。昨天记者从南湖区市场监管局获悉,今年开展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试点工作以来,全区有147家餐饮单位和开展农村家庭聚餐的村(社区)等,投保了食品安全责任保险。
今年8月,凤桥镇新篁社区、永红村、联丰村、三星村与保险公司签订食品安全保险合同,开创了南湖区农村聚餐购买食品安全责任保险的先河。这4个村(社区)家宴中心每年举办近5000桌家宴,投保了餐饮险和意外险,保险公司将承担顾客在就餐时因发生食物中毒或发生意外事故造成的身体伤害及相关医疗费用赔偿责任。
区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餐饮环节作为食品大安全中的重要环节,是食品安全事故易发领域和风险较高的环节,一旦发生食品安全事故,会严重危害群众身体健康和社会稳定,利用保险工具来参与食品安全事故处理,可以发挥保险的风险管理和经济补偿功能,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也有利于餐饮单位转移风险,提高食品安全管理水平。
引入保险机制,是南湖区推进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的一种探索。今年6月,区食安办、区金融办联合制定下发了《南湖区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在全区大中小学校(幼托机构)食堂、大型餐饮服务单位等开展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试点,探索建立与责任保险相结合的食品安全长效监管机制。
此后,区市场监管局在辖区内全面推开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试点工作,建立起政府、保险机构、企业、消费者多方参与、互动共赢的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制度,真正实现食品安全社会共治。
学校食堂、大型餐饮服务单位等万一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涉及人员多、影响大。因此,这些单位先行先试开展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区市场监管局与区教文体局联合在全区中小学(幼儿园)食堂全面实施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制,同时上门宣传、动员市属学校食堂积极参与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工作,并在集体用餐配送、大型餐饮、企业食堂、农村集体聚餐等重点场所积极引导推进。
目前,南湖区147家餐饮单位和开展农村家庭聚餐的村(社区)已经完成食品安全责任保险的投保工作,其中92家区属学校(幼儿园)全部购买了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另外还有7家市属学校、5家集体用餐配送单位、15家企业食堂、2家养老院食堂、10家社会餐饮和16个村(社区)家庭集体聚餐投保。
南湖区计划通过3年左右的努力,全面推进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服务及食用农产品种植养殖等环节的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制度,基本建立事前风险预防、事中风险控制、事后理赔服务相统一的风险管理机制,进一步健全食品安全风险防范化解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