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新闻网12月16日讯(记者 张欣媛)近日,记者从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方面获悉,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有关规定和要求,河北将近期国家总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通告中涉及河北省的核查处置信息予以公告。
本次发布的监督抽检信息涉及粮食及粮食制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肉及肉制品,蛋及蛋制品,蔬菜及其制品,水果及其制品,水产品及水产制品,饮料等8大类,共抽检样品161批次,合格160批次,不合格1批次,具体样品信息附后。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责成相关设区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本次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及相关单位依法处理。
此外,近期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食品不合格通告中,涉及河北省的核查处置情况如下。
2015年第36号通告,涉及河北省1家生产单位、1家销售单位:河北顶鑫调味品有限公司生产、河北永辉超市有限公司长安分公司经销的点滴香油不合格。当地监管部门经过现场检查和调查取证,已分别对河北永辉超市有限公司长安分公司、河北顶鑫调味品有限公司给予了行政处罚。
2015年第52号通告,涉及河北省2家销售单位:河北永辉超市有限公司桥西分公司销售的腐竹、大名县林堂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洋槐蜂蜜不合格。当地监管部门经过现场检查和调查取证,已分别对河北永辉超市有限公司桥西分公司、大名县林堂商贸有限公司给予了行政处罚。
2015年第59号通告,涉及河北省3家销售单位:馆陶县堂堂冷饮门市销售的银蚂蚁芝麻脆皮雪糕、大名县大名镇建丽雪糕门市销售的老北京雪糕、馆陶县商城万家福超市销售的冰糖味棒冰不合格。除冰糖味棒冰生产企业提出异议尚未办结外,当地监管部门经过现场检查和调查取证,已分别对馆陶县堂堂冷饮门市、大名县大名镇建丽雪糕门市给予了行政处罚。
2015年第64号通告,涉及河北省2家销售单位:广平县联华购物广场销售的黄豆酱油(酿造酱油)、秦皇岛家惠商贸集团有限公司玉峰里店销售的山西陈醋不合格。当地监管部门经过现场检查和调查取证,对广平县联华购物广场已给予了行政处罚。对秦皇岛家惠商贸集团有限公司玉峰里店的核查处置尚未办结。
2015年第68号通告,涉及河北省1家生产单位、1家销售单位:无极甄村第一面粉厂生产、石家庄市桥西区金华粮油经营部销售的小麦粉(通用)产品不合格。当地监管部门经过现场检查和调查取证,对无极甄村第一面粉厂(生产单位)给予了行政处罚,石家庄市桥西区金华粮油经营部营业执照已注销。
2015年第89号通告,涉及河北省旗帜婴儿乳品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旗帜较大婴儿配方奶粉(2段)铜含量不符合包装标签明示值,但不存在食品安全风险。根据要求,省局组织市县两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该企业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调查处置。经查,出现铜含量不符合包装标签明示值的问题系由铜元素添加过程中称量误差所致。经随机抽取该企业3、4、6月份同类产品检测,未发现铜含量存在不符合标签明示值的问题。目前,该企业已追回该批次未售产品并实施无害化处理。同时,针对发现的问题采取了加强过程控制及合理标示铜含量标示值的整改措施。经当地监管部门核查,该企业整改措施符合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