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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风险管理 实现有效监管

2015-12-15 中国国门时报 211 0
核心提示:自2013年宁波跨境电子商务正式上线运行以来,宁波检验检疫局设计了入区检疫、区内监管、出区核查、后续监督的跨境电子商务检验检
自2013年宁波跨境电子商务正式上线运行以来,宁波检验检疫局设计了“入区检疫、区内监管、出区核查、后续监督”的跨境电子商务检验检疫监管的“宁波模式”。笔者以“保税集货模式”为例,把风险管理运用到跨境电子商务检验检疫监管的“宁波模式”中,进一步丰富监管模式内涵,持之以恒地加以运用实践。
风险管理是入境保税集货模式产品检验检疫监管的必然要求。风险管理是检验检疫依法履职的需要,是适应新型业态发展的需要。跨境电子商务与一般贸易相比,商品批量小、通关要求快,流通环节少,且商品品种杂,主要为供消费者自用的消费品,疫情疫病、有害生物传入和质量安全风险高,无法以对报检批为抓手实现检验检疫有效监管。正确把握入境电子商务产品检验检疫三大风险。一是威胁消费者生命健康安全的风险,入境消费品中食品、婴幼儿产品、消费品占据较大比例,这些商品与消费者健康安全关系紧密。二是威胁生态环境安全的风险,跨境电子商务已显现出高速、多地区、多品类、集约化服务发展趋势,形成入侵的生物。三是扰乱市场秩序威胁经济安全的风险,保税集货模式入境商品直接从国外市场采购,一些假冒伪劣商品也不免夹杂入境,以“劣币驱逐良币”的方式将扰乱国内市场秩序。
风险分析是入境保税集货模式产品检验检疫风险管理的核心。依托项目管理构建风险识别方法。风险识别是风险分析的前提,站在监管者角度,从维护消费者健康、保护生态环境、维持市场秩序出发,需要识别的风险是指产品对上述三大检验检疫安全造成的危害的综合衡量。依托大数据整合构建风险监测渠道,风险监测是风险分析的基础。在“保税集货”模式下,入境电商产品需要建立五个监测渠道,构筑五类信息比对。五个监测渠道:一是后市场反馈渠道,如消费者信息反馈;二是舆情搜集渠道,如社会媒体对某类入境商品集中反应问题;三是国外市场信息渠道,如国外监管机构召回产品信息;四是信用信息渠道,如跨境电商在社会征信系统中的信用评级情况;五是监管信息渠道,如监管机构扮演“神秘买家”抽检产品相关情况信息。需要在各渠道之间打通的五类比对信息分别是:电商备案信息、商品备案信息、进口来源地信息、公众舆情信息和执法部门监管信息。依托综合评估开展风险研判。风险研判是风险分析的关键。从入境电商商品的风险分析情况看,需要通过风险严重度评级、风险发生频率估算和可变影响因素考量三个步骤实施风险研判,最终对该风险点的风险等级作出研判结论。
科学处置风险是入境保税集货模式产品检验检疫监管的落脚点。科学分类,差异管理。对不同风险的分类处置还需要设计配套的处置手段。对系统性、行业性的严重风险利用行政强制手段予以彻底消除,对可忽略风险项目则通过采信企业自我声明和采信第三方结果等方式予以风险分散和转移,对一般风险项目则采取必要的跟踪、监控手段监测其风险变化情况。创新方式,灵活运用。宏观上,要创新多种风险处置方式,更好适应跨境电商的贸易特点。微观上,选择风险处置的关键环节和有效方法,减少因为风险处置不足造成质量安全隐患或处置过当造成不必要损失。举一反三,防范在前。在入境电商商品监管中要注意运用大数据,一方面要打破空间限制,实现区域内质量安全风险信息的互通和共享;另一方面要打破系统限制,打通各种监管系统的信息通道,实现各环节监管信息的比对。流向跟踪,科学共治。风险处置还强调风险跟踪,一方面是验证处置手段的有效性,另一方面还可进行后续必要的监测。还要注重考虑与相关方面的合作,实现有效监管。
完善制度,形成长效。要在现行法律框架内,结合跨境电商贸易新特点制定并不断完善风险处置的制度规范,逐步形成适应跨境电子商务检验检疫风险处置的理论、制度、技术和工作机制。抓好监督检查,引入绩效管理,强化提炼宣传,使风险处置得到企业理解,获得社会认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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