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日,广东省教育厅透露,广东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品安全促进膳食营养均衡工作的通知》,引导学校食堂合理安排膳食,烤串、火腿肠等腌制食品将不算荤菜,学校将逐步不销售对健康不宜的碳酸饮料、方便面等(据12月14日《京华时报》)。
从本质上来说,学校食堂,既是解决校园内师生在校期间的饮食问题,同时也应当是引导和培养学生健康饮食习惯的“大课堂”,无论在卫生安全、价格、菜品口味、营养均衡等方面都应当具有引导、示范和科学性,广东省教育部门出台的这项《通知》,虽然仅明确烤串、火腿肠等腌制食品不算荤菜,并提出引导校园商品店不销售、学生不饮用碳酸饮料、食用方便面等无益身心健康的食品。其用意非常明显,就是要求将引导和培养学生健康饮食习惯纳入和体现在学校对校园食堂和商店的科学管理之中。
其实,无论从健康还是营养角度来衡量,腌制肉食品和烧烤、油炸食品,尤其是经过深加工而成的即食食品、方便面等,非但存在较多的卫生质量安全问题,含有各种损害身体健康化学添加剂,食材的营养成分也受到很大破坏,但由于“色味香”等方面颇对青少年的口味,甚至还被错误的理解为时尚,这些食品也很受青少年学生的喜爱,而某些学校食堂也为了迎合学生口味甚至出于利益目的,将这些社会上并不科学的食品引入食堂,既不利于学校师生的身体健康,也很容易给学生的饮食习惯造成误导。而且作为学校食堂,既是教育设施的一部分,也应当承担起教育学生的义务,表面上看,省教育部门的这项《通知》是对学校食堂的经营品种和方式进行规范,实际上就是要通过这种规范,潜移默化的教育学生远离不健康食品饮料,引导学生养成健康良好的饮食习惯,这对于学生无疑是终身受益。
按照《通知》要求,学校在注重引导教育学生树立健康饮食习惯的同时,还要通过家长会、家长学校等形式,向家长传授食品安全、营养科普知识,形成学校、社会、家庭共同关心学生膳食营养均衡工作的良好氛围。实际上就是通过学校的这一健康饮食规范,对学生家长、家庭甚至社会产生积极的辐射作用,在营造共同关心学生膳食营养均衡的同时,以“相互影响”来促进社会饮食健康意识的提升。特别值得一提的是,在这项《通知》发布之前,广东省日前还出台校领导陪餐制度,这项即将从2016年1月1日实施的规定,要求校级领导每月至少到校食堂陪学生用餐一次,每学期陪餐4次以上。同时“陪餐制度”还规定,中 小学校应安排学校中层以上管理人员陪餐,所有学生食堂每天均要安排管理人员陪餐。将“配餐制度”和这项《通知》联系起来就不难发现,“学校食堂”在广东省教育部门眼里,已经不再是单纯的餐饮设施,而是赋予了更多的“教育”内涵,使其成为和谐师生关系与引导和培养健康饮食习惯的“第二课堂”,这不能不说是教育理念上一项创新和观念上的一大进步。
实际上,广东教育部门对学校食堂的两项“新政”,也给我们很多地区教育部门带来启发,学校本身就是“育人”场所,教育工作者要为人师表,学校的一切教育设施,除了承担他本身的功能职责以外,也应当在发挥出它的“第二课堂”作用,成为引领社会文明进步的表率,让学生在校园里既能摄取到丰富的知识营养,更能从包括食堂在内的诸多细节规范与健康氛围中得到潜移默化,对于学生的全面健康成长注定益处多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