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合格样品所涉及的企业、产品和不合格指标为:
标称为淄博醴云水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桶装饮用水中“亚硝酸盐”指标不合格;
标称为淄博凤鸣水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桶装饮用水中“耗氧量”指标不合格;
标称为淄博市博山馨香食品厂生产的博山把子肉干中“酸价”指标不合格;
标称为淄博香满席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香酥蚕蛹(油炸)中“酸价”指标不合格;
标称为淄博博特思食品厂生产的博特思猪肉干中水分“酸价”指标不合格。
记者了解到,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抽样场所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已责令企业及时采取下架等相关措施,并依法进行处理。
记者在此提示消费者,当购买到或在市场上发现公告所涉不合格产品时,可拨打12331热线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