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让包子更有卖相,不法分子竟然在面粉中掺杂非食品原料。12月7日,记者获悉,南昌市东湖区人民法院日前依法宣判了一批“毒包子”案,以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5家包子店店主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至1年,缓刑1年至1年零8个月,并处罚金2至3万元不等的刑罚。
据审案法官介绍,被告人李某等人在经营包子店过程中,使用含铝的“剑石”牌泡打粉加工包子、馒头予以销售。
而国家卫生计生委等5部门早就出台了《关于调整含铝食品添加剂使用规定的公告》,规定小麦粉及其制品生产中不得使用硫酸铝钾和硫酸铝铵。该公告自2014年7月1日已经开始施行。
法院认为,被告人李某等人违反国家食品安全法规,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国家明确规定不得使用的非食品原料,其行为已构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黄飞、刘国华、记者龚汉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