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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实施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多证合一”制度 办许可证只需三天

2015-12-04 羊城晚报 360 0
核心提示:羊城晚报讯 记者彭纪宁、通讯员黄美霖报道:3日,中山市新特药有限公司质量负责人冯素芹从中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梁卫华手
羊城晚报讯 记者彭纪宁、通讯员黄美霖报道:3日,中山市新特药有限公司质量负责人冯素芹从中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梁卫华手中接过了《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这也是中山市自12月1日实施食品药品经营许可“多证合一”改革以来,发出的省内第一张《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办理时间由原来需时110天减为3天。
2014年4月,中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承接了食品生产、流通监管职能,监管的对象由原来的3万家左右增加到7万家左右。一方面,因监管对象面广量大,监管责任重如泰山,而监管人员又严重不足。另一方面随着健康医药产业的蓬勃发展,越来越多的企业向多元化、复合型发展,经营的产品类别也逐渐多样化,企业需办理的许可证也相应增加。同一个申请人因经营多种经营范围,需向食药监部门提交多份内容大致相同甚至完全重复的申请材料、申领多个不同的许可证件的情况时有发生。同时,食药监部门也需对同一企业的多份申请进行审查、验收,发放多个许可证件,存在严重的行政资源浪费。
为进一步方便群众办事,提升监管效能,在“三集中一分开”、“两证合一”等改革措施的成功经验基础上,中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进一步拓展思路、深化改革,自2015年12月1日起,将食品流通许可、餐饮服务许可、药品经营许可(零售)、药品零售企业《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第二类精神药品零售审批、药品零售企业申请经营医疗用毒性药品审批、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保健食品经营许可、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等事项整合为1个事项,将上述事项原有的许可证件或备案凭证整合为1张许可证,在全省率先实施食品药品经营许可“多证合一”改革。
“多证合一”改革实施前,申请这9个食品药品经营许可(备案)事项时,须分别按照不同的审批流程和时限,分9次提出申请,提交9套申请材料,经过9次资料审查,8次现场核查,获批后,领取9张许可证件,审批时限累计达721个工作日,耗费人力多、时间长。
实施“多证合一”后,办证手续调整为“1套材料、1次申请、1次资料审查、1次现场核查、1个流程、1张证”,实现许可事项与流程的整合和简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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