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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对食用油采取三级品管稽查政策 8厂家不合格

2015-12-03 食品伙伴网 144 0
核心提示:据台湾中央社消息,食药署2日公布《2015年食用油脂三级品管稽查专案》,完成12家食用油脂制造业者查核,结果有7家不符食品良好卫
据台湾“中央社”消息,食药署2日公布《2015年食用油脂三级品管稽查专案》,完成12家食用油脂制造业者查核,结果有7家不符食品良好卫生规范准则(GHP),2家追溯追踪未落实。
食品药物管理署在9-11月间会同县市卫生局执行《2015年食用油脂三级品管稽查专案》,完成12家食用油脂制造业者查核,结果有7家不符食品良好卫生规范准则(GHP),2家追溯追踪未落实。
北区管理中心专门委员魏任廷说,不符规定业者共有8家,其中高雄市维义事业股份有限公司有2项违规,已命厂家在期限内改善。
他说,不符GHP规定的主要缺失是化学品、清洁用品未专区存放,病媒防治措施不完善,以及食品添加物未落实专人、专册、专柜管理等。
魏任廷表示,厂家如果没有限期改正,依法可以处罚款,严重者甚至可以命令歇业、停业,不过这次不合格厂家都在限期内改善合格,因此免罚。
魏任廷指出,台湾食品安全的三级品管原则是第一级为业者自主管理,第二级为独立机构验证,第三级为政府稽查评监。
食药署为落实食用油脂业者三级品管,有效掌握油品流向及原料来源,除要求该厂家应实施第一级自主管理(含强制检验),也委托第三方验证机构进行卫生安全管理验证(第二级品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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