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纪念瑶族始祖盘王、弘扬瑶族优秀传统文化。11月26-27日,2015年云南富宁瑶族“盘王节”暨瑶族地区精准扶贫工作研讨会分别在富宁县洞波瑶族自治乡政府文化广场和西六村、坡占村隆重举行,来自国内外、省内外、州内外、县内外的约500余名嘉宾及当地万余名群众参加了庆祝活动。
为加强活动期间的食品安全监管,确保广大来宾和群众的身体健康及生命安全,防止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富宁县委政府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活动开始前,就责成富宁县市管局由分管副局长亲自带队深入活动各宴席承办点,对整个活动期间的所有食品及原辅材料从购买到储存、加工、上桌进行全程监控把关,有效确保了活动期间的食品安全。一是严把食品采购关。要求各活动宴席承办酒店和村小组在食品及原辅食材采购活动中必须严格执行食品进货查验制度,严禁从未取得食品经营资格的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或商户手中购进直接入口的食品及散装食品,严禁采购“三无”食品、过期、霉变有毒有害食品及其食品原辅材料,同时做好进货查验和进货查验记录,保证购进的每一粒食品及原料都可溯源;二是严把食品储存关。强调各活动宴席承办点采购的食品及其原料,必须按食品、食品原料分类分架摆放,离地、离墙10公分摆放,食物贮存做到生食与熟食分开、成品与半成品分开、食品与其他杂物分开,并每天进行清理。严禁用化肥、饲料及其他使用过的塑料袋子盛装食品及其原料,有效防范食品被污染;三是严把食品加工关。要求加工食品时必须做到煮熟、煮透,加工后的熟制品应当与食品原料和半成品分开存放,防止交叉污染,不得加工野生菌、四季豆、发芽或青紫皮马铃薯、凉拌菜和中药材为原料的食品。菜饭加工好后,执法人员首先指导督促各活动宴席承办点严格按要求认真做好食品留样和食品留样记录,确保每餐食用的食品都必须留样,要求每个品种不低于100克,留样时间不得少于48小时,用专用留样盒加盖封好,置于2℃-10℃冰箱内冷藏保存,并对加工好的各种菜饭进行尝试无异后才允许端上餐桌。(富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陈道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