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南网12月1日讯 昨日,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消费警示,提醒广大消费者,网络订餐应查看网络供餐单位是否具备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
省食药局提醒,首先是选择合法正规的供餐单位订餐。消费者在订餐前要认真查看网络交易第三方平台上的入网餐饮服务单位是否有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同时查看其证照的相关信息,如经营范围、经营地址及联系电话等。切勿向无证无照、证照信息不全或证照信息与实际经营范围、经营地址不符等的非法供餐者订餐。
其次是保留相关消费凭证,发现问题及时举报。消费者保护维权热线12315,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投诉举报电话12331。(海都记者 章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