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2日中午,一顾客在青岛红屋牛排闽江路餐厅就餐后要求打包遭拒,餐厅称是规定。顾客质疑这一规定未免太过“霸王”。对此,青岛市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以微信公众号发布回复称,该店“不提供打包服务”的店堂告示,表述不尽规范,已责令餐厅负责人与消费者沟并表达歉意。
餐厅:剩饭不能带走 当垃圾扔掉
22日中午,央广网一位记者到青岛红屋牛排闽江路餐厅就餐,饭后,请服务员把剩余的披萨打包带走,没想到,服务员拒绝打包,剩余的披萨不能带出餐厅,称是店里的规定。后来,餐厅一位主管也过来解释说是餐厅规定。记者问,这披萨是不是我花钱买的。餐厅主管说,是。记者又问,我花钱买了,可不可以带走?餐厅主管说:不能。记者又说,我不带走,你们怎么处理?餐厅主管说,扔掉。听到让人无语的答复后,记者表示要投诉,此时,主管又解释了一下店里的规定,但表示,可以打包带走。
虽然事后,餐厅主管解释说,他们餐厅点一份主餐,可以顺带吃简便自助,为了防止有客人点了主餐后不吃主餐,只吃自助,而做出的不让打包带走的规定。但是,在就餐前,餐厅任何工作人员并没有向客人说清楚。况且,既然点了主餐可以吃自助,那点餐后完全是客人的自由选择,店里不能拿“店规”当挡箭牌,不顾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回复:表述不尽规范,涉嫌违反消保法
当日,青岛市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称,已立即派执法人员前往该店进行现场检查,发现消费者反映情况基本属实,该店“不提供打包服务”的店堂告示,表述不尽规范,涉嫌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有关条款的规定。
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要求该店:一是负责人出面尽快与消费者进行沟通,接受批评,表达歉意;二是要求加强对员工的法律法规和业务技能的培训;三是立即修改补充完善店堂告示,使其含义清晰明确、依法合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