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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一市民吃了超市过期近5个月豆腐乳拉肚 超市:并非我们卖出的

2015-11-21 海南特区报 671 0
核心提示:李先生提供的超市购物小票和过期豆腐乳本报讯 昨日,海口市民李先生反映,他经常在南沙路天天惠超市买豆腐乳吃,然而前几天,他
李先生提供的超市购物小票和过期豆腐乳
本报讯 昨日,海口市民李先生反映,他经常在南沙路天天惠超市买豆腐乳吃,然而前几天,他不停地拉肚子。11月17日,他又到该超市买了一瓶“东古辣东古乳”豆腐乳,但发现这瓶豆腐乳生产日期是2014年6月29日。因此,他认为由于吃了该超市卖的过期豆腐乳才导致他拉肚子。天天惠超市经理表示,李先生拿的那瓶过期豆腐乳并不是他们超市卖出的。目前,金盘食药监所已介入调查。
记者 王登海 文/图
市民:超市买的豆腐乳超期近5个月
李先生介绍,他喜欢吃豆腐乳,就经常在南沙路天天惠超市买豆腐乳吃,然而前几天,他身体不舒服,不停地拉肚子。11月17日22点左右,他又到该超市买了一瓶“东古辣东古乳”豆腐乳,但发现这瓶豆腐乳生产日期是2014年6月29日,保质期为12个月,现在算来已经超期近5个月。因此,李先生认为之前拉肚子,是因为吃了天天惠超市卖的这种过期豆腐乳导致的。
李先生称,为了证明自己的猜测,11月18日,他再一次到该超市购买豆腐乳,但是没有发现之前他买的那种过期豆腐乳。随后他拿着17日买的过期豆腐乳和小票去找天天惠超市的负责人讨说法,但是就赔偿金额双方没有达成一致。李先生将情况反映给了海口金盘食药监所,执法人员对该超市进行检查时,没有发现有过期的豆腐乳,希望双方能够协商解决。

超市:过期豆腐乳并非我们卖出的
昨日下午,记者来到天天惠超市,没有发现超过食用期限的豆腐乳。该超市经理刘聪表示,他们18日接到李先生的投诉后,误认为李先生购买的过期豆腐乳就是他们超市出售的,为了息事宁人,欲赔偿李先生500元了事,但是李先生非要1000元不可,他觉得对方要求有点过分,就没有答应。但是事后,刘聪查询了超市去年到今年10月份的进货单,发现他们所有的进货中都没有生产日期为2014年6月29日批次的豆腐乳。因此,他认为李先生拿的这瓶过期豆腐乳并不是17日晚上天天惠超市卖给李先生的那瓶。
刘聪说,超市进货都是以箱为单位,同一箱产品不会存在不同的生产日期,并且超市对员工的管理比较严格,对所有产品的摆放和检查有严格的规定。他能够确定李先生拿的那瓶过期豆腐乳并不是他们超市卖出的。目前,金盘食药监所正在进一步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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