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先生所反映的过期豆腐乳
19日,市民李先生向国际旅游岛商报记者反映称,他于17日22时许在海口市南沙路的天天惠超市购买了一瓶豆腐乳,回到家才发现这瓶豆腐乳已经过期4个多月了,李先生认为该超市售卖过期食品非常不道德,希望该超市能赔偿他相应的损失,对此,天天惠超市负责人表示,经过对此前的进货单和销售单比对核查,超市并没有进过李先生所反映的那个批次的豆腐乳,李先生所反映的那瓶过期豆腐乳并不是17日22时许所售出的那瓶豆腐乳。目前,辖区金盘食药监所已介入调查。
市民反映超市买到过期4个多月的豆腐乳
19日14时许,记者见到了李先生所反映的那瓶过期的豆腐乳,该瓶豆腐乳封口处的生产日期显示为2014年6月29日,保质期为12个月,李先生说,按照生产日期计算,这瓶豆腐乳已经过期4个多月,“我平时有每天吃两块豆腐乳的习惯,所以经常会购买豆腐乳,不料却买到过期这么久豆腐乳。”李先生说。
随后,他拿着购物小票和过期豆腐乳去天天惠超市讨要说法,但双方就赔偿金额问题未达成一致。15时许,记者在该家超市走访时并未发现过期豆腐乳。
超市回应该超市未进过该批次豆腐乳
随后,记者就此事采访到了天天惠超市的负责人刘聪,刘聪表示,李先生于18日已来超市投诉过,当时并不确定这瓶过期豆腐乳是不是该超市售出的,但为了息事宁人,超市协商欲赔偿李先生500元了事,可李先生却想要超市赔偿1000元,双方就赔偿金额问题不欢而散。
“我们超市都是卖完一批货再进另一批货,从今年3月份到10月份,由于厂家缺货,所以这段时间我们都没有卖这个牌子的豆腐乳。”刘聪说,事后,他查询了以前的进货单和销售单发现,超市并没有进过李先生所拿的那瓶生产日期为2014年6月29日的这个批次的豆腐乳,因此,他确定李先生所拿的这瓶过期豆腐乳并不是他们超市售出的。
李先生称他也将此事反映给了食药监部门,辖区金盘食药监所相关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在对该超市进行检查时,未发现有过期豆腐乳,目前,该事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当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