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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破获跨省制售假冒名酒特大案 涉案金额近亿元

2015-11-17 法制日报 1028 0
核心提示:山西省公安厅今天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通报,2015年9月7日,在省公安厅直接指挥下,警方与山西省食药监管局稽查总队密切配合,统
山西省公安厅今天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通报,2015年9月7日,在省公安厅直接指挥下,警方与山西省食药监管局稽查总队密切配合,统一行动,通过异地用警500余人,一举破获“9.07”跨省制售假冒名酒特大案件,捣毁了26个生产销售假冒名酒的“黑窝点”,查扣成品假冒酒6200余箱、散装白酒150余吨,收缴假酒瓶、假酒盖4.9万个以及压盖机、过滤器等制假设备50余套,捣毁7条制假生产线,当场抓获犯罪嫌疑人17名。截至目前,该特大制假案件,共立案7起,逮捕3人,取保候审5人,网上追缉4人,涉案金额近亿元。
线索初露
千里之外发现蛛丝马迹
2015年5月11日,山西省公安厅食药侦总队接到省食药监管局稽查总队通报:江苏无锡有人举报有当地企业从2014年后半年以来大量印刷假冒名牌白酒包装,其中包括茅台、汾酒、五粮液、等系列品牌。这些包装印刷好后,通过物流运送到山西文水县及祁县。
举报者称,不排除订购包装者,有自行灌装白酒,假冒优质白酒再经过物流销往外地的可能。
接此线索通报后,山西省公安厅食药侦查总队与省食药监管部门配合,立即赴江苏无锡等地,着手开展前期调查和秘密取证工作。
根据前期掌握的线索及民警在江苏无锡实地调查的情况,考虑到涉案价值巨大、涉案人员较多、分布区域较广等特点。由省公安厅食药侦总队统一协调,吕梁市公安局牵头成立专案组,省食药监管局稽查总队、汾酒打假办全力配合,开展调查。
专案民警对现有线索进行分析研判后,立即调查江苏无锡荡口镇某印刷企业瞿某及其合伙人朱某的活动轨迹、物流信息、银行账户资金往来情况,对山西订购假冒包装人员进行全面的调查核实。
经过前期调查,民警发现江苏瞿某有制售假冒酒类包装重大嫌疑,且大部分购买其假冒包装的客户集中于山西文水县“三南”(即南庄、南白、南安)地区。
一波三折
警方跟踪嫌疑车均告失利
5月14日夜23时,专案组民警获取了一条重要线索:5月14日18时许,一辆牌号为豫G56101的车辆,已运载成批的假冒白酒包装,从江苏无锡荡口镇出发。车上拉有汾酒包材6000个,西凤包材3000个,另有6000个小盒。且前车牌为豫G561**,后车牌为豫G82**,目的地是山西省文水县。该车可能选择车速较低的国道行驶,大约24小时后到达目的地。
接到通报后,警方迅速布控于汾阳寅武、文水胡兰、文水南庄、文水南安及祁县城赵等处及省际重要交通要道卡口,以便及时发现该车入晋的轨迹。
5月15日22时25分,豫G561**车通过长治针樟卡口,沿着207国道由南向北行驶。由于运送假冒包装的车辆不断随机变换行驶路段,加上省道沿线山区多、岔路口多,民警一直守候到5月16日中午,未发现嫌疑车辆踪迹,首次跟踪行动失败。
5月18日下午,民警获取到重要线索称:一前牌为豫G576**的货车,装载有一万个假冒名酒包装,将于5月18日19时从江苏无锡荡口镇出发。
专案组闻警而动,并迅速布控于运输车辆可能通行的路口。19日23时许,嫌疑货车出现,并到达文水东口高速收费站。成功接头后,收货人李某使用两辆面包车将货车驶入地的路面封死,然后迅速使用四辆农机车将收到的货物分批拉走。为防止被发现,专案民警没有继续跟进。
5月26日晚,警方再次得到线索:前车牌为豫G219**,后车牌为豫G59***的运输车辆将于当天20时从江苏无锡荡口出发,预计5月27日中午到达山西文水。
专案组迅速组织跟踪侦查,其间,不断收到前方民警通报的运输车辆行驶信息,车过河南开封时,车辆信息随即中断,此后便处于失联状态。经循线查证,始终没有查到该车在山西境内省道出现的踪迹。
调整方向
案情现重大转机
5月28日,警方再次组织案件分析会,专案人员认真回顾三次行动的得失,总结经验,确定新的侦查思路。会议决定,组织侦查人员到江苏无锡市荡口镇进行实地摸排。
专案组民警在与无锡市荡口镇知情人核实时,发现每次在印制人瞿某发货之前,山西订购包装的买主仅支付一部分定金,货到后再支付一部分货款,余款年底付清。
进一步调查还发现,瞿某行动诡秘,具有一定的反侦查能力:将自己制假数量及金额,始终控制在《刑法》定罪标准之下;在组织跨省运贩卖假冒酒品包装时,运输路线无规律可循,常常选择低速行车的国道,且专门选择夜间行车入晋,致使车牌、车型难以分辨;当运输货车到达目的地山西文水时,收货人专门选择偏僻乡村落地卸货,以便利用乡间路窄来设置障碍物,致使公安机关的跟踪侦查难以实现。
专案组决定另辟蹊径,采取四项侦查措施:加强情报收集,及时把控江苏方面制假新动向。专案民警分片了解和掌握制假包装在山西落地的路线、地点等情况,寻找制假窝点。秘密调取外围材料,掌控制假销售网络,固定证据。继续暗中跟踪江苏无锡制假源头,等待最佳破案时机。
7月13日晚22时,根据民警掌握的情报,车牌前为豫G969**,后挂为豫GA3****的货车装载了整车的假包装,已从江苏无锡荡口出发。专案组迅速组织精干力量进行全面布控。
7月14日11时许,专案组在山西文水县高速东口收费站将该车辆依法查扣。经仔细清点,共发现有十年老白汾酒酒盒30000个、西凤酒(1956)外包装箱372个及配套酒盒2232个、西凤T10年份封藏酒外包装箱2000个及配套酒盒12000个、西凤酒(1956)手提袋1000个、西凤酒产品合格证600张。经有关厂家对公安机关所扣押包装进行鉴定,确认其全部为假冒制品。
2015年7月30日,吕梁市公安局正式对此立案侦查。 8月5日,山西公安机关在江苏省常熟市将犯罪嫌疑人瞿某抓获归案。9月11日,嫌疑人瞿某涉嫌非法制造商品标识罪,被山西吕梁市人民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
乘胜追击
彻底斩断跨省制售假酒链条
经对嫌疑人瞿某审查,民警发现,瞿某所制假冒包装在山西的主要客户,大多聚集在文水“三南”地区,涉及人员多而分散,涉及厂家分布较广,且所有涉及人员具有一定的反侦查能力,隐密性很强。为此,专案组秘密调查走访,对瞿某交待的线索进行深入摸排和调查。
8月21日,民警查获一条重要线索,有一批假冒名牌酒将通过太原物流公司发往内蒙古东胜,于是立即赶往太原某物流园区进行摸排侦查。经过连续11小时的蹲点守候,一直未发现物流园区有任何异常,侦查一时陷入僵局。
正当专案民警一愁莫展时,一个新的情报上报到专案指挥部,一批假冒名酒将于8月22日一大早发货,收货地址改为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得知此情报后,警方兵分两路,一路在物流员蹲守,一路赶赴内蒙古呼和浩特,等待货物落地。
8月22日10时,装有假冒名酒货车辆到达太原某物流园等待装货。22日17时,货车从太原出发。23日凌晨4时,运货车辆终于进入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并将货物卸在呼和浩特市北部某物流园物流公司仓库。
经过长达30多个小时的蹲守,8月24日中午11时,接货车辆出现在仓库外。两名专案民警分别租用当地车辆,实时跟踪,直到货物再次落地卸货。
为获取更加有力的证据,专案民警不辞辛苦,远赴内蒙古包头、东胜,陕西榆林等地对山西文水所涉假酒流向,物流公司的收发货方式等信息进行充分的核查。
至此,专案民警对违法制假人员的身份信息、制假窝点、存储仓库、进货渠道、发货方式等信息进行了大量的调查。在精密梳理汇总后,根据监控及掌握的证据,这个跨省制销假酒的“产供销”链条已经逐渐清晰,集中收网时机也日渐成熟。
9月7日,在山西省公安厅统一协调指挥下,警方集中行动,统一收网,一举侦破了“9.07”跨省制售假酒特大案件。
权威解析
食药违法行为呈现三大新特点
发布会上,山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刘建国表示,当前食品药品安全形势依然严峻,从掌握情况分析来看,全省食品药品违法违规案件呈上升趋势,一方面,是监管力度加大,查办工作得到加强,另一方面,大案要案数量增多,违法手段复杂隐蔽,呈现三个“更加”的新特点。
“一是违法主体更加多样。一些企业甚至是大企业,想尽办法手段钻空档,逃避监管,有的非食品药品企业为食品药品企业提供非食用药用原料或添加违禁物质,有的物流企业为违法企业提供仓储、运输等。尤其是‘黑窝点’屡打不绝,前整后乱,个别地方‘黑窝点’有向规模化、链条化发展的趋势。”刘建国说道。
刘建国表示,二是违法手段更加隐蔽。有的企业以假充真,采取“两面”手段逃避监督抽验,有的不法企业从原料购进、委托加工、包装说明书印制、仓储销售及广告宣传,整个违法行为全部网络化运作,更具隐蔽性和欺骗性。
“三是违法性质更加恶劣。有的企业使用非食用药用原料或禁用原料,影响下游多个环节,行为严重,影响恶劣,有的企业更改保质期和标识日期,非法牟利。这类案件发现难,调查取证难。”刘建国说道,面对如此情形,山西将通过加强投诉举报工作管理,加强行刑衔接监督工作,加强信息公开等措施确保餐桌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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