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段时间,我在好几家超市看到,柜台里的水果都干瘪变质、布满霉斑仍不下柜,还特价甩卖!这些超市的领导们也不想想,看到这样的场景,顾客哪有心情购买?”11月9日,市民周女士致电本报热线反映称,她多次发现城区一些超市里售卖的“特价水果”存在质量问题,混有很多不新鲜的变质货,“变质食品也能公开甩卖?”周女士希望相关部门能关注此事,把好超市食品安全关。
周女士反映的问题存不存在?有关部门如何看待此类问题?11月11日,“双11购物节”当天,记者进行了暗访调查。
》记者调查:多家超市特价销售“烂水果”
当天上午8时30分,记者来到位于太白大道中段的一家超市,刚步入水果柜台就发现几位大爷和大妈正蹲在地上挑选水果。记者走近后看到,一批表皮已干瘪的青枣、苹果、火龙果、橘子堆放在地上的塑料框里,任由顾客挑选。在其中的一个塑料筐里,一些局部腐烂的火龙果和青枣被分装在两个小袋子里,袋口处标明“烂火龙果”售价为每千克3元,而水果柜台里新鲜的火龙果售价为每千克5.98元。
“快来买啊,快来买啊,水果便宜卖了,苹果1元一斤,橘子5毛一斤。”一位女售货员一边整理框中的水果一边吆喝。“这么烂的水果还能吃吗?”记者询问该售货员,见记者正在拍照,该售货员有所警觉,抬头看了一眼又低下头继续整理塑料框,没有理会记者。“这袋子里的青枣多少钱一斤?”记者追问。“水果价格变化快,也许今天就会跌价。”该售货员敷衍了事地回复道,自始至终不愿透露具体价格。
“塑料框里的这些水果比新鲜水果便宜很多,而且烂的部位都不大,剜掉点也可以吃,还是很划算的。”一位正在挑选苹果的老大爷对记者说。
10时许,记者来到湖北东路的一家大型超市,在超市的“水果特价柜台”再次看到了“烂水果”的身影:数十盒表皮已干瘪的山东红富士、山楂、贡梨、冬枣、国产红提等水果被超市工作人员用小塑料盘和保鲜膜打包起来,散乱地摆在展示柜中供顾客挑选。透过保鲜膜记者注意到,包装盒里的山楂、冬枣有不少已经破损、腐烂。在附近的称重柜台上,十余个散落的“进口香蕉”已有不少露出里层的果肉,但仍被摆在柜台上供顾客选购。
“这些香蕉多少钱一斤?”记者问。“2元钱一斤。”称重柜台的工作人员回答道。记者对比了一下发现,同一品种好的香蕉售价为每500克3.58元。据超市工作人员介绍,虽然部分“特价水果”表皮有伤痕或略有腐烂,但是价格要低很多,因此很受老年顾客的欢迎,“有些老年人一买就是好几斤。”
10时40分许,记者来到西湖花园北门旁的一家超市,在超市“果蔬称重台”边,一些零散的、外表不新鲜的水果被集中摆在“折扣区”展示柜中。标价显示,这里所有的水果售价均为每500克2元。
11时许,记者又来到湖东路上一家新开业的超市,发现该超市“水果特价区”中也有打包好的“烂水果”,其中一盒红提有几粒表皮已破损,汁水都淌了出来。湖东路上另一家超市的“果蔬称重台”边也堆放着几袋不新鲜水果,品种有苹果、梨子、橘子等,售价均为每袋2元。
》相关部门:销售变质水果是违法行为
过期变质水果是否可以销售?11月11日下午,马鞍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根据《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销售过期变质水果属于违法行为。水果过期变质时,经营者应当立即作下架销毁处理,严禁对外销售。消费者如发现经营者有销售腐烂变质水果的行为,可拨打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电话12331进行举报,“消费者应保留相关凭证,有关部门接到消费者投诉举报后,由辖区市场监管部门执法人员前往现场对变质水果进行鉴定。”
某律师事务所袁律师也对记者表示,经营者销售过期变质水果属于违法行为。“《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明确规定,禁止生产经营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如果果蔬已出现变质情况,超市是不可以再进行出售的,也不能将其放到专门的特价区里公开销售。”袁律师说,相关超市销售变质水果的行为还涉嫌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商家如果以包装的形式故意遮掩,或者虽标以‘处理水果’,但剥夺了消费者的知情权,都属于欺骗消费者行为。商家明知水果有问题还进行销售,又不明示,足以让消费者产生误解,这种方式就属于误导了消费者,应该承担后果。”
》专家提醒:腐烂发霉水果对身体有害
局部腐烂变质的水果能食用吗?马鞍山林业系统的一位果树专家称,这要看水果的具体品种而定,有些品种可以吃,例如梨和苹果,将腐烂的部分削掉后少量食用,不会有事。但菠萝、橘子、西瓜等水果腐烂后就不能吃,“这些品种只要有一小部分霉变或腐烂,整个水果都会变质,各种微生物会在腐烂水果中不断繁殖,产生大量有毒物质,并不断从腐烂部分通过汁液向未腐烂的部分渗透扩散,食用后对身体伤害很大,大家一定不要吃。”
消化内科主任医师盛大夫告诉记者,食用已开始腐烂的水果确实对健康不利,“水果腐烂实际上是霉菌感染,其中产生频率较高的是以扩展青霉为代表的青霉,它们产生的展青霉素会引起胃肠道功能紊乱,肾脏水肿等病症,哪怕把腐烂部分全部削去,水果其余部分也会受细菌感染,只不过用肉眼无法看到而已。食用这样的水果容易引发胃肠炎症,导致腹痛、腹胀、腹泻等症状。长期食用更会引起各种疾病的发生。”
盛大夫表示,很多市民对此问题都认识不够,总认为把腐烂的部分剜掉,剩余水果一样可以食用。在接诊时,只要遇到到因食用变质果蔬而引起身体不适的病患,他都会告知对方今后不要食用变质食品,但有些患者就是不听,宁愿三天两头花钱来看病,也改不了舍不得丢掉变质食品的坏习惯,“平时爱买烂水果的人还挺多的,大都是中老年人,主要是图价格便宜。但健康无价,从嘴里省点钱,结果伤了身体又去花钱看病,这账怎么算都不划来啊!”盛大夫说。
本报记者汪涛涂慧民高文亮
■记者手记■
食品安全重如山买卖双方都该算好账
为减低损耗,少数超市将变质的水果“特价”销售,损人利己;为贪图便宜,一些市民也热衷选购,能省则省。记者在采访中发现,超市在违规低价销售变质水果时都不存在强买强卖的情况,超市和消费者看上去一个愿打,一个愿挨,这是不是就“情有可原”了呢?记者认为,食品安全不容马虎,因为这不仅关系到每位消费者的健康,更关系到法律法规的严肃性,无论是超市还是消费者都要明白其中的利害关系,都有必要权衡得失,算好各自的账。
商贵诚信,销售变质商品有何诚信可言?商家对此问题不予足够重视,不仅违法违规,还可能遭严惩重罚,更可能丧失诚信,最终为消费者所唾弃;消费者热衷选购变质水果,则会因贪图小利而牺牲了身体健康,最终也会得不偿失,因小失大。
诚信为上,不讲诚信的事,商家不能饮鸩止渴;健康为上,牺牲健康的事,消费者也需引以为戒,切不可因小失大,追悔莫及。记者同时也希望,在食品安全方面,相关部门都能切实担当起各自的责任,违法必究、执法必严,尽心尽责为市民们把好安全关。
本报记者汪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