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啤酒瓶爆炸伤及隔座消费者 雅安一法院判火锅店赔五万多元

2015-11-06 四川在线 187 0
核心提示:四川在线雅安频道讯(王双艳 记者 王建明)日前,名山区法院依法判决名山区某火锅店赔偿原告郑某人身损害五万多元,使一起因啤酒
四川在线雅安频道讯(王双艳 记者 王建明)日前,名山区法院依法判决名山区某火锅店赔偿原告郑某人身损害五万多元,使一起因啤酒瓶爆炸导致消费者受伤的产品责任纠纷案有了初步结果。该案件是名山区法院近五年来办理的首例产品责任纠纷案件,对社会导向作用明显。
原告郑某去年6月在被告火锅店就餐时,被该店放置在无人就餐邻桌上的啤酒瓶爆炸划伤左外踝,后经医院治疗于7月出院。法院通过审理认为,公民的身体权、健康权依法受法律保护,原告在被告的火锅店消费过程中,因啤酒瓶爆炸受伤,原告并无过错,原告有权选择产品的销售者(服务者),即本案被告承担全额赔偿义务。被告承担赔偿义务后,有权向生产者即啤酒生产公司追偿。
近年来,我国颁布和修订了一系列法律法规,食品安全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为消费者维权提供重要的法律武器。这起案件的判决结果在名山区产生较大的积极影响,具有明显的社会导向作用:首先,为消费者依法维权指明方向,可以有效避免消费者面临销售者、生产者责任推诿时的维权难题;其次,促使销售者销售合格产品,生产者生产合格产品;第三,充分发挥司法导向作用,提升全社会消费者权益保护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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