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台湾“中央社”消息,台湾地区“重组肉品名标示原则”将从明年1月1日起变更,不论是完整包装或是散装产品皆应清楚标示,并于产品加注“仅供熟食”,否则将处罚款。
桃园市政府卫生局5日举行宣导记者会指出,根据重组肉品名标示原则新要求,重组肉食品不论是完整包装或是散装产品皆应清楚标示并于产品加注“仅供熟食”警语;餐饮商家如供应重组肉品则应揭露产品信息并熟食供应,以维护消费者权益及食品安全,2016年1月1日起商家未依规标示将会处罚。
卫生局提醒商家,重组肉的包装或散装食品标示原则为品名应标示“重组”或等同文字说明,如塑形肉、整形肉、组合肉等,并加注“仅供熟食”或“熟食供应”等同字义的警示语。
若直接供应饮食场所(包括餐厅、小吃店、夜市摊商等)应于菜单或其他供应饮食场所明显处,揭露“重组”或等同文字说明,并应熟食供应。
另外贡丸、热狗、火腿、汉堡肉、香肠、鱼丸、鱼板、牛肉丸、鸭肉丸等加工制品,为消费大众熟知之重组加工制品,得免标示。
卫生局叮咛重组肉一定要全熟食用,由于重组肉是绞肉、碎肉加工制成,在加工运送及保存等过程比较容易发生污染,若没煮熟食用,恐有食物中毒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