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7日,美国FSIS发布《验证外国食品安全体系持续等效性》指令。其要点有:
1. 概述了FSIS验证外国食品法规体系持续等效性的人员角色、责任;
2. 概述了当外国检验体系进行了修改,且与美国的体系不再等效时,或者当FSIS由于缺少来自外国政府主管机关的信息而不能作出等效性判断时所应该采取的措施;
3. 概述了FSIS收集由外国政府主管机关提供的有资格出口企业年度证明等相关信息的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