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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食安中心公布八月份食物安全报告

2015-10-01 香港食安中心 454 0
核心提示:食物环境卫生署食物安全中心(中心)今日(九月三十日)公布上月食物安全报告,结果显示在约一万二千六百个完成检测的食物样本中
食物环境卫生署食物安全中心(中心)今日(九月三十日)公布上月食物安全报告,结果显示在约一万二千六百个完成检测的食物样本中,除较早前公布的十五个不合格样本外,其余样本全部通过检测,整体合格率为百分之九十九点九。
中心发言人表示,中心对约一千五百个食物样本作微生物检测,约四千一百个样本进行化学检测,及余下七千个样本(包括从日本进口食品中抽取的约六千六百个样本)作辐射水平检测。
微生物检测包括致病原及卫生情况指标,化学检测则包括除害剂、防腐剂、金属杂质、染色料及兽药残余等。
检测样本包括约三千五百个蔬菜、水果及其制品样本;约七百个肉类、家禽及其制品样本;约一千七百个水产及其制品样本;约八百个奶类、奶类制品及冰冻甜点样本;约八百个谷类及谷类制品样本;及约五千一百个其他类别的食物样本(包括饮品、烘焙食品及零食等)。
十五个不合格样本分别为总含菌量超标的两个鲜牛奶及一个牛奶饮品样本;含微量孔雀石绿的两个罐头鲮鱼和一个桂花鱼样本;除害剂残余超标的两个蔬菜样本;金属杂质镉含量超标的两个螃蟹样本;含防腐剂二氧化硫的一个鲜牛肉样本;含过量凝固?阳性葡萄球菌的一个豉油鸡样本;汞含量超标的一个银鳕鱼扒样本;大肠菌群含量超标的一个软雪糕样本;及二氧化硫含量超标的一个腌酸菜样本。
中心已跟进不合格样本,包括通知涉事商户有关化验结果、指令有关商户停售问题食品和追查问题食物来源。
自《食物内除害剂残余规例》(第132CM章)(《规例》)二○一四年八月一日生效至今年八月三十一日,中心在进口、批发和零售层面抽取了逾三万二千五百个食物样本进行除害剂检测,整体不合格率不足百分之零点四。
发言人补充,食物内的除害剂残余过量可能是业界没有遵从优良务农规范,例如在农作物上使用过量除害剂及/或除害剂未有足够时间分解前便进行收割。《规例》中厘定的食物内除害剂残余最高残余限量并不是食物安全指标,而是在按照优良务农规范而施用除害剂的情况下,食品中的最高除害剂残余水平来制定,因此进食除害剂残余超标的食物并不代表一定会对健康造成不良影响。
此外,总含菌量及大肠菌群是卫生情况的指标,含量超出法例标准并不表示会引致食物中毒的情况。不过,生产商必须检讨和改善产品制作及分销的卫生情况。
发言人提醒业界应确保其提供的食物适宜供人食用和符合法例要求,消费者则应光顾可靠的商铺及保持均衡饮食,以减低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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