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强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试行)》,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9月29日人民网)
随着改革开放不断深入,新社会组织的迅速发展,曾在一段时间内,管理工作相对滞后,党的建设出现了一些薄弱环节。比如,业务主管单位过多,致使对新社会组织的管理政出多门,力量分散;还有许多新社会组织实际上无业务主管单位,出现了管理中的“空白区”较多;很多新社会组织没有建立党的基层组织,尤其是有些已具备条件的没有及时建立党组织,一些已经建立的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工作也比较薄弱,党员未能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一些业务主管单位党组织对所属新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疏于管理,有的甚至不闻不问等。
由此可见,加强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工作迫在眉睫。我国社会组织快速发展,已成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力量。为正确引领社会组织发展,我们必须做好加强社会组织党建的工作。
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能实现党建全领域覆盖目标。意见明确指出分类建立党组织:按行业、按区域建立党组织,而在社会组织相对集中的各类街区、园区、楼宇等区域,可以打破单位界限统一建立党组织。通过上述各种方式,不仅全面的考虑了社会各组织的特性,而且还可以逐步实现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有效覆盖。
党建工作能引领社会组织朝着健康正确方向发展。通过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组织社会组织党员群众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教育引导党员群众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等方式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引导监督社会组织依法执业、诚信从业。
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能凝聚社会各方面力量,大力推动社会经济发展。社会组织中的党组织发挥政治核心作用主要通过与群众的血肉联系,只有密切联系群众,虚心听取他们的意见,注意维护他们的正当权利和切身利益,激发从业人员工作热情和主人翁意识,团结凝聚广大群众,群众才会积极向党组织靠拢,汇聚推进改革发展的正能量,推动社会经济发展。
为全面加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按照中央组织部研究制定的这个《意见》,社会组织只有将“加强党的建设、加强自身建设、发挥积极作用”作为此次党建工作的目标任务, 从自身实际出发去创新、去实践,才能做好大力推进新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工作,在社会组织中建起党的堡垒,不断巩固党的群众基础和执政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