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新闻网9月24日讯(记者孔思远)中秋、国庆即将来临,为保障双节期间食品质量安全,近期,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在全省生产、流通领域开展了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其中抽检月饼64批次,实物质量合格63批次,合格率为98.4%。
据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监督检查处副处长郝丽君介绍,本次监督抽检共涉及20类717批次食品,其中实物质量合格713批次,实物质量合格率为99.4%。其中共抽检月饼64批次,涉及北京、天津、河北、上海、江苏、浙江、山东、湖北、广东、四川等10个省(市)43家生产企业,其中实物质量合格63批次,合格率为98.4%;1批次样品不合格,不合格项目为“防腐剂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比例之和”。
河北省食药监局还抽检了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肉及肉制品、蛋及蛋制品、蔬菜及其制品、水果及其制品、水产及水产制品、饮料、酒类、焙烤食品(不包括月饼)、茶叶及其相关制品(咖啡)、薯类及膨化食品、糖果及可可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豆类及其制品、蜂产品、乳制品、特殊膳食食品等17类650批次食品实物,质量全部合格。另有3批次食品实物质量不合格,涉及粮食及粮食制品1批次,不合格项目为铝的残留量;调味品1批次,不合格项目为苯甲酸;罐头1批次,不合格项目为镉。
河北省食药监局已责成各相关设区市食药监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对本次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及相关单位进行处理。对检验结果有异议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可在规定时限内提出申请,该局将依法受理,结果另行公告。
河北食药监部门提醒广大消费者,增强防范意识,尽量在大中型超市、食品商店等正规食品销售场所购买月饼,购买后要按月饼的标签标注贮存条件进行保存。此外,月饼类保健食品属虚假宣传,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从未批准过保健类月饼。消费者如果发现月饼等生产经营食品的单位及购买的食品存在安全问题,或者发现身边有食品违法行为时,可拨打全国统一的食品药品安全有奖投诉举报电话12331,或者直接到当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