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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原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三举措”促进药品零售企业分类管理工作顺利开展

2015-09-22 中国食品网 154 0
核心提示:为进一步强化对药品零售环节的监督管理,规范药品经营市场秩序,提高药品零售企业质量管理水平和药学服务能力,保障公众用药安全
为进一步强化对药品零售环节的监督管理,规范药品经营市场秩序,提高药品零售企业质量管理水平和药学服务能力,保障公众用药安全、有效和便利。按照市局《关于实施药品零售企业分类管理的通知》要求,以降低用药风险、保障用药安全为原则,提高监管效能,实现服务群众、确保质量、科学监管的目标,提升药品零售企业质量保障能力和服务水平。我局扎实开展,积极做好“三举措”。
一、积极开展宣传,突出一个“准”字。自接到通知当天起,我局立即针对本次药店分类管理重点工作进行组织安排、督促检查,扎实开展宣传工作,由分管副局长带队,药械股和各基层食药所参与,向全县19个乡镇134家药品零售企业进行分类管理文件要求宣传,采取逐一走访、召开座谈会的形式,通过发放文件、现场讲解答疑,和药品零售经营者面对面共同探讨的办法,细化文件要求使经营者正确理解并积极配合好本次工作。
二、实行划片包干,突出一个“实”字。目前距离认证换证的最后期限仅剩不足四个月有效工作时间,目前零售单体企业119家,加盟修正堂零售连锁的企业15家,通过新版认证的药品零售企业10家,另有5家药品连锁企业已通过GSP认证但未取得证件。针对如此现状,此次工作时间紧、任务急,我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创新工作方法,积极协调,上下联动,人员划片包干,工作责任到人,由药械股3名工作人员将辖区内监管对象划片分网格指导,采取多种途径完成本次换证认证工作。
三、工作重点明确,突出一个“严”字。实行药品零售企业分类管理的目的是按照药品零售企业不同条件和经营品种的不同类别,划分药品零售企业级别,建立适应市场发展和药品流通监管的药品零售企业差异化管理制度,进而实现构建和完善保障公众用药安全的长效机制,因而,对一小部分不景气,不具备多种条件,自己又无力解决,确实无法通过本次换证认证的药品零售企业,要积极按照市局要求,及早做好剩余药品处理,做好关停准备。对于监管人员来说,药品零售企业的换证认证工作是2015年药品流通监管工作的重中之重,也是年度考核重点内容,更是评先推优的根本依据,机关股室、药品稽查局及各乡镇食药所要高度重视,推动我县药品零售企业分级分类管理及过渡期满药品零售企业换证认证工作顺利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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