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9月16日,台湾地区“卫生福利部”发布部授食字第1041302119号公告,预告订定“包装食品与玩具并同贩卖应标示醒语规定”草案,30天内接收公众意见和建议。
规定内容如下:
包装食品与玩具并同贩卖者,其外包装应明显标示醒语“本产品内含玩具,小心勿吞食或吸入,建议由成人陪同监督使用”或等同意义字样。
该规定预定于2017年1月1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