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9月17日电 据台湾《中国时报》报道,台湾桃园市龟山区义兴制冰有限公司未领有工厂登记证,却利用井水制作食用冰块,时间长达7年,每日制冰数值高达1200公斤,若以此换算下来,保守估计民众吃下3024吨的井水冰块,包括非连锁早餐店及手摇饮料店都中镖,卫生局勒令停业。
制冰李姓业者大喊冤枉,他表示,因为工厂没有设立在工业区内,才被稽查单位锁定,制冰事业近几年都交由儿子全权负责,据他了解,并没有如卫生单位说的抽取地下水,冰块的水源全都用自来水,工厂担心水源不干净还加装过滤器,再制成冰块贩卖。
桃园市食安稽查大队与经济发展局、环境保护局接获检举,于3日查获义兴制冰有限公司未领有工厂登记证却取用井水制作冰块逾7年,业者无法提出制冰水质符合“包装饮用水及盛装饮用水卫生标准”证明及贩卖对象纪录,违反“食品安全卫生管理法”第8条规定,勒令停业。
卫生局约谈业者到案说明,他坦承营业多年,但未抽取井水制冰块,还加装过滤装置制冰,订单都是客户下单后才制作,并非事前做好,下游多为桃园及新北的非连锁早餐店及手摇饮料店,1包约6公斤至7公斤装,每包售价35元至50元(新台币)不等。
稽查人员现场采样水质,经过检验,水质的大肠杆菌、生菌数及绿脓杆菌等数值均在标准值内,并无违法,不过业者并未依规定向环保局申请检验饮用水源水质,却将未检验的水做成食用冰块贩卖,即使后端水质检验合格,同样违法在先,因为仍有是否含有重金属等项目未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