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海网海口9月16日消息(南海网记者 姜飞)南海网记者9月16日从海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了解到,近日,儋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向儋州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一起销售标签不符合规定和未经检验检疫的肉类行政处罚案件。经审查,该院依法裁定准予执行。
据了解,2014年,儋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检查中发现,符某在儋州某商行存放标识产地为巴西、德国等国家的冰凤爪、鸡尖、猪心、猪脚等冷冻肉品共计169件,在调查过程中,符某再次购进该类肉品92件,共计261件,货值金额达2万余元。经查,2013年期间,符某分3次销售该类肉品31件,销售货款8385元。上述冷冻肉品均无国家海关通关证明、动物检验检疫合格证明和中文标签。儋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依法作出没收未经检验检疫肉类261件,没收销售未经检验检疫肉类的违法所得人民币8385元,处以货值金额10倍的罚款计人民币29万余元。
当事人符某对于处罚不服,向海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申请行政复议,复议机关作出维持的相关决定。符某在法定期限内未提起行政诉讼,也未缴纳罚没款,该处罚决定已发生效力。
目前,儋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法院审理认为,该案认定事实清楚,程序合法,适用法律正确,处罚适当,且在法定期限内提出强制执行申请,符合申请强制执行的条件,依法准予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