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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彝良县食药监局“四严”加强竹笋生产经营食品安全管理

2015-09-11 中国质量新闻网 147 0
核心提示:秋季鲜笋即将上市,为保障全县竹笋生产经营食品安全,云南省彝良县食药监局立足实际,采取四项措施加强竹笋生产经营管理。一是加
秋季鲜笋即将上市,为保障全县竹笋生产经营食品安全,云南省彝良县食药监局立足实际,采取四项措施加强竹笋生产经营管理。
一是加强备案管理,严格持证经营。通过召开专题会议,要求辖区竹笋加工企业必须持法人身份证、营业执照、从业人员健康证等到县食药监局进行备案登记管理,并签订《彝良县2015年竹笋管理责任书》,严禁无证经营。
二是加强宣传教育,严格执行标准。通过宣传单、宣传栏、报纸、电视等多种方式,加强对新《食品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GB2760-2014标准的宣传,严禁采购、加工、销售硫磺熏蒸的竹笋原料、半成品、成品。
三是加强巡查巡查,严格抽样检测。积极组织力量,深入开展市场巡查,加强监督检查。安排资金,开展竹笋抽验,充分发挥检验检测技术支撑作用。
四是加强处罚力度,严肃依法追责。根据日常巡查和抽验结果,对非法使用硫磺熏蒸竹笋等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查处,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截止目前,彝良县食药监局已组织全县竹笋生产经营户召开专题会议4次,出动执法人员30人次、车辆10车次,发放宣传单100余份,与竹笋生产经营企业签订《彝良县2015年竹笋管理责任书》25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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