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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泉水一超市买自制蛋挞 丈夫咬一口吃出玻璃碴

2015-09-07 半岛晨报 144 0
核心提示:8月30日,梁女士在泉水一大型超市买回了4只蛋挞,其丈夫食用时,舌头被划出了口子,鲜血直流。梁女士在蛋挞里发现了一个指甲大的
8月30日,梁女士在泉水一大型超市买回了4只蛋挞,其丈夫食用时,舌头被划出了口子,鲜血直流。梁女士在蛋挞里发现了一个指甲大的玻璃碴。无独有偶,李女士在泉水附近一家超市档口购买了烤饼,食用时一口咬出了枚铁钉。针对这两件事,消费者认为商家的处理态度冷漠,无法接受。火腿肠里吃出七星瓢虫,柚子茶里喝出避孕套等奇葩事件越来越多,如何才能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遇到类似问题又该如何举证维权呢?
事件:
蛋挞里吃出了玻璃碴
8月30日,梁女士和丈夫来到泉水附近一家商场内的大型超市购物。据梁女士介绍,当日超市内很多东西都打折,其中也包括“自制葡式蛋挞”,打折后的价格是一块五一只,梁女士当即购买了4只。根据梁女士提供的购物小票来看,除了蛋挞她还在超市里购买了大米、百洁布、豆腐、牛肉等一些生活用品,当日总计消费了209.6元。
梁女士说,回家后丈夫就拿起刚从超市买回的蛋挞吃,可刚咬一口,就听见丈夫发出“哎呦”一声,然后嘴里就流出了血。“出了血,他就赶紧把嘴里的蛋挞吐了出来,我们发现蛋挞里面有一大块透明的玻璃碴子,足有指甲盖那么大。 ”梁女士说,出现这种情况后,蛋挞也不敢再吃了,她赶紧与丈夫来到了家附近的诊所处理,可诊所大夫表示,伤口在舌头上,建议赶紧去医院。
诊断:
舌背侧缘被划出伤口
本以为事情不大,没想到还要去医院处理。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梁女士赶紧与其丈夫到超市找到相关负责人说明情况,希望超市方能够承担相应责任。之后,超市方派人与梁女士和丈夫一起来到了大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医生的检查结果是,梁女士的丈夫舌背侧缘有约0.5cm的创口。“伤口是由于蛋挞里面的玻璃碴子导致的,我担心玻璃碴子进入到胃部,对身体其他部位造成影响。 ”
在医院检查过程中,因为担忧梁女士最初想让丈夫做胃镜检查,但医生表示,即使是玻璃碴子进入到了胃里,还有其他食物包裹,胃镜检查也不一定能检查出玻璃碴子。
梁女士说,事情发生后,虽然超市方相关负责人与他们一同到医院,但过程中态度并不积极,检查过程中他们甚至还因为是否做胃镜检查发生过争执。“超市方的意思是,如果胃里没有玻璃碴子,以后再有什么事情就不负责了。”梁女士说,对于超市的这种态度,她并不能接受。
律师说法
销售问题食品不但要赔偿还要挨罚
大连新世纪律师事务所牟飞律师认为:梁女士在蛋挞中发现了玻璃碴,如果食品中所含有的异物,在购买时已经存在,那么该食品可视为问题食品,按照现行《食品安全法》第八十五条之规定:由有关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和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二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
除此之外,根据该法第九十六条规定:食品中夹有异物,如果因此给消费者造成人身、财产或者其他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销售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销售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的赔偿金。
消费者可先与生产商或者销售商协商赔偿事宜;在协商不成的情况下,可持相应证据向消协或者工商部门投诉,也可以向法院起诉。
双方VS说法
消费者:
“超市态度令人难以接受”
事情发生至今,已经有一周的时间了。梁女士说,丈夫依然不能正常吃饭和说话。无缘无故承受痛苦,而超市方对此却非常冷漠。 “他们之前表示过,解决方案是按照商品的十倍给予赔偿。 ”梁女士说,蛋挞一块五一只,当时她一共买了4只,超市最初打算赔偿她100元钱,最后又表示可以赔偿400元钱。她拒绝后,超市至今没有给她打过一个电话。
“我们因为吃了超市的自制蛋挞出的事儿,主要是想要他们个态度,经济赔偿不重要,直到现在,超市方都没有向我们说过一句道歉的话。 ”梁女士说,超市方这样的态度对待消费者,她始终不能接受。
超市回应:
“消费者赔偿要求很无理”
为了了解事件的详细情况,昨日,记者拨打了超市的客服电话,接电话的工作人员表示,具体情况还需超市的相关负责人解释。
昨日下午6时许,记者接到了来自超市相关负责人刘女士的来电。她表示,目前,对于超市出售的蛋挞里面是否有玻璃一事还需再调查,但本着尊重消费者的态度,当日超市方带着梁女士的丈夫去医院进行了检查,而且处理态度也十分积极,提出对梁女士给予400元的赔偿,但对方并不接受。
“事发后我们也对消费者进行了道歉,对于我们的赔偿消费者并不接受,她提出的赔偿要求过多,要求很无理。 ”刘女士这样解释说。
雷同事件
吃烤饼咬到铁钉硌了牙
市民李女士也同样遇到了类似的事情。前日傍晚,李女士在泉水一家超市外的食品档口处,买了12元钱的酱香烤饼。次日清早,李女士拿出烤饼吃时,她感觉到什么东西硌到了牙齿,吐出一看,“元凶”竟是一枚铁钉。
气愤的李女士将烤饼和铁钉一并拿到了超市的档口,对此,烤饼档口的老板有所质疑。“当时他也没有给我们提供购物小票,所以他并不承认烤饼里面有铁钉的事实。 ”李女士说,为此她还找到了超市的管理方,对方的态度是,让她去医院看病,回来后再协商解决。“商家的态度十分冷漠,我们想要维权太难了。 ”李女士说,她也曾听朋友说遇到过类似的情况,大部分商家在你来我往的“斗争中”拿钱了事,还有部分商家甚至发出质疑,消费者举证成了难题。“作为消费者,谁会故意诋毁哪家的食品存在问题,故意去找茬?我们只希望商家遇到这样问题时处理方式能够人性化,与消费者和平协商解决。”李女士说,如果商家的处理问题态度冷漠,不仅伤害消费者,而且对品牌的发展毫无益处。
如何举证?录音录像防止商家反口
“如果发现食品中存在异物,应提高维权意识,务必要保留好相应证据,比如通过拍照、录音、录像等方式让相关证据得以保留。 ”大连新世纪律师事务所牟飞律师表示,消费者在碰到问题食品时,应尽量保持问题食品的原貌,不要破坏食品与异物之间的关系,并且当即拨打12315进行维权。当消费者与商家协商时,如果商家已经承认食品中存在异物,最好以文字形式固定证据,并要求对方签字;或者以录音、录像等方式将证据固定下来,防止商家反口。在厂家或经营者要求取回问题食品时,应要求其出具取回问题食品的收据。如果双方协商未果,消费者可以凭相应证据向法院起诉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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