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11月29日,日本厚生劳动省发布食安发第112902号通知,内容如下:
关于修订食品、添加物等的一部分规格标准的公告
本日发布了关于修订食品、添加物等的一部分规格标准的公告(2006年厚生劳动省公告第643号)。根据这个公告食品、添加物等的一部分规格标准被修订,在注意下记的事项的基础上,希望在运用时不要发生偏差。
1.修订的概要
根据食品卫生法(1947年第233号法律。以下称之为“法”)第11条第1项的规定、对于农药氰霜唑和叶菌唑Metconazole(以下称为“氰霜唑等”)、设定了与农产品食品有关的残留基准值(参考附件)。另外、对于氰霜唑等有关的实验方法、请参照本日的第1129005号通知。
2.适用时间
这次的修订从公布日开始适用。但是、在修订的基准值当中、对于“芋头”、“茄子”、“南瓜”、“越瓜”、“草莓”、“其他的果实”和“其他的香料(桔子皮除外)”的残留氰霜唑的基准值、从2007年5月29日起适用。
3.其他
为了符合根据食品卫生法设定的残留基准值、根据农药取缔法(1948年第82号法律)有关氰霜唑适用范围扩大的变更登记以及叶菌唑的作为农药的登记、由农林水产省进行。
氰霜唑(杀菌剂)
食品名称 |
残留标准值 修订后ppm |
标准值 现行ppm |
小麦 |
●0.05 |
0.05 |
小麦类(※) |
●0.1 |
|
马铃薯 |
●0.05 |
0.05 |
芋头(包括山药) |
○(注8) |
0.02 |
白箩卜的根 |
●0.05 |
|
白萝卜的叶 |
●10 |
|
芜箐类的根 |
●0.3 |
|
芜箐类的叶 |
●20 |
|
白菜 |
●1 |
0.7 |
卷心菜 |
●0.05 |
0.05 |
羽衣甘蓝 |
●15 |
|
小松菜 |
●15 |
15 |
京菜 |
●10 |
|
青梗菜 |
●3 |
|
椰菜 |
●1 |
|
其他的油菜科蔬菜 (注1) |
●15 |
|
洋葱 |
●0.05 |
0.05 |
葱 |
●2 |
|
其他的百合科蔬菜 (注2) |
●3 |
食品名称 |
残留标准值 修订后ppm |
标准值 现行ppm |
西红柿 |
●2 |
2 |
柿子椒 |
●1 |
1 |
茄子 |
○0.5 |
2 |
其他的茄子科蔬菜 |
●1 |
1 |
黄瓜 |
●0.7 |
0.7 |
南瓜 |
○0.1 |
2 |
越瓜 |
○0.1 |
2 |
西瓜 |
●0.05 |
0.05 |
瓜的果实 |
●0.05 |
0.05 |
甜瓜 |
●0.1 |
0.1 |
其他的瓜科蔬菜 (注3) |
●0.1 |
0.1 |
菠菜 |
●25 |
25 |
姜 |
●0.7 |
|
蜜桔 |
●0.7 |
|
夏橙 |
●2 |
|
柠檬 |
●5 |
|
橙子 |
●5 |
|
柚子 |
●5 |
|
酸橙 |
●5 |
|
其他的柑橘类果实 (注4) |
●5 |
食品名称 |
残留标准值 修订后ppm |
标准值 现行ppm |
草莓 |
○0.7 |
10 |
葡萄 |
●10 |
10 |
其他的果实 (注5) |
○1 |
10 |
蜜桔的皮 |
●10 |
|
其他的香料(蜜桔的皮除外)(注6) |
○1 |
10 |
其他的香草 (注7) |
●15 |
叶菌唑(杀菌剂)
食品名称 |
残留标准值ppm |
小麦 |
●0.2 |
蜜桔 |
●0.1 |
夏橙 |
●0.2 |
柠檬 |
●0.3 |
橙子 |
●0.3 |
柚子 |
●0.3 |
酸橙 |
●0.3 |
其他的柑橘类果实 (注4) |
●0.3 |
蜜桔的果皮 |
● 3 |
※包括扁豆、豇豆、利马豆、红芸豆、赤小豆、白芸豆、小扁豆。
(注1)其他的油菜科蔬菜是指在油菜科蔬菜中除白萝卜类的根、叶、芜箐类的根、叶、西洋萕茉、豆瓣菜、白菜、卷心菜、抱子甘蓝、羽衣甘蓝、小松菜、京菜、青梗菜、花梗菜、椰菜和香草以外的油菜科蔬菜。
(注2)其他的百合科蔬菜是指在百合科蔬菜中除洋葱、葱、大蒜、韭菜、芦笋、分葱和香草以外的百合科蔬菜。
(注3)其他的瓜科蔬菜是指在瓜科蔬菜中除黄瓜、南瓜、越瓜、西瓜、瓜类果实和甜瓜以外的瓜科蔬菜。
(注4)其他的柑橘类果实是指在柑橘类果实中除蜜桔、夏橙、夏桔的外皮、夏桔的整个果实、柠檬、橙子、柚子、酸桔以及香料以外的柑橘类果实。
(注5)其他的果实是指在果实中蜜桔类果实、苹果、日本梨、西洋梨、温柏、枇杷、桃、油桃、杏、李子、梅、樱桃、浆果类的果实、葡萄、柿子、香蕉、醋栗、木瓜、鳄梨、菠萝、蕃石榴、芒果、枣椰子以及香料以外的果实。
(注6)其他的香料是指在香料中西洋萕茉、萕茉的根茎、大蒜、胡椒、红辣椒、姜、柠檬的果皮、橙子的果皮、圆佛手柑的果皮以及芝麻的种子以外的香料。
(注7)其他的香草是指在香草中豆瓣菜、韭菜、欧芹的茎、欧芹的叶、芹菜的茎以及芹菜的叶以外的香草。
(注8)对于在残留标准值栏目中没有记载的食品适用一律标准(0.01ppm)
● 2006年11月29日施行
○ 2007年5月29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