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镇原县药品稽查局接到群众举报,在县城椿树街,有一外地人以家传秘方治疗各类风湿关节炎为名为中老年人治腰腿疼并兜售膏药。 镇原县药品稽查局立即联合县公安局巡逻大队赶赴椿树街,现场检查发现,该名外地人正在为几名群众拔罐、扎针“治疗”,随后对其居住的天天假日酒店进行了检查,共查获“远红外筋骨镇痛贴”、 “麝香鹿茸化瘀膏”等各类膏药341贴,“金钱白花蛇”6条,中药粉末制剂约1.5㎏,竹筒拔罐15个,宣传喷绘(1m*1m)2张。
经调查,涉案人员郭某,女,现年52岁,系河南省沈丘县周营乡李徐湾行政村人,此人无《药品经营许可证》、《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不具备任何行医及售药资质,兜售的膏药除一小部分是从西安某药店购进外,其余均由安徽金马药业有限公司邮寄购进。涉嫌无证经营、使用药品及医疗器械。
案件经过立案调查、取证、合议,决定对郭某无《药品经营许可证》或《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经营药品、未在相关部门备案经营二类医疗器械的违法行为作出以下处罚:1、依法取缔;2、没收剩余违法物品;3、没收违法所得4000元。
随后,镇原县药品稽查局通过媒体等向社会曝光了郭某的违法行为,并提醒广大群众以此为戒,看病就医请到正规药店、医疗机构,切勿轻信街头游医,以免上当受骗。并再次重申“12331”投诉举报电话,如发现非法摆摊售药的现象或免费赠送无任何标识药品的行为,及时向镇原县食品药品监督局举报。此次案件办理,受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一致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