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网8月11日讯(记者 于明效)8月10日,潍坊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布2015年第二季度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结果,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得利斯家乡肉丸”因过氧化值不合格被通报查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和潍坊市食品安全监督年度抽检计划安排,潍坊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于2015年5月6日—18日,针对城区3家农贸市场、全市7家规模较大商场超市及寿光1家农产品批发市场组织开展了2015年第二季度流通环节食品安全专项监督抽检工作。
第二季度监督抽检抽样项目涉及肉类、肉制品、食用植物油、水产及水产制品、蔬菜及蔬菜制品等26类重点食用农产品和食品品种,共计741批次。检测项目包括非食用物质、国家禁用农兽药残留、重金属、食品添加剂等指标,经检测发现不合格样品4批次,抽检合格率为99.47%,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得利斯家乡肉丸”抽检结果不合格。
通报显示,抽检样品名称为“得利斯家乡肉丸”,标称商标为“得利斯”,规格200g/袋,生产日期2015年2月12日,标称生产企业为“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主要检测不合格项目为“过氧化值”。抽检结果公布日期为2015年8月10日,目前潍坊市食药监局已通知其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依法组织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