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2013年6月,广州医药集团在媒体发布《揭秘王老吉之争》广告,加多宝认为损害了公司形象,提起诉讼,要求停止侵害、赔礼道歉、消除影响,赔偿损失。今年7月29日,武汉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广药集团的行为在主观上明显具有恶意,不但影响加多宝的品牌形象,还损害了包括加多宝在内的10个公司的企业商誉,此行为已构成不正当竞争,责令广药集团停止违法行为,赔礼道歉,消除影响,并赔偿加多宝商誉损失费20万元。
加多宝集团代理律师说,涉案广告借助相关国家权力机构进行非法荐证,并以新闻报道形式发布,违反《广告法》第七条“广告不得使用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名义”以及第十三条“不得以新闻报道形式发布广告”的规定。
加多宝自2012年与广药集团分道扬镳后,双方先后因商标、装潢、广告侵权等问题多次对簿公堂。此次武汉中级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结果,也是加多宝第一次胜诉。对于判决结果,广药集团当庭表示不服,将提交上诉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