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欧盟委员会对第84/500/EEC号指令《关于与食品接触的陶瓷制品的性能标准与合格声明》进行了修订。修订后的指令指出,自2006年5月20日起,欧盟允许使用符合该指令的陶瓷制品以及进行贸易;自2007年5月20日起,不符合该指令的制品将被禁止生产和进口。
新指令增补了在欧盟内生产和销售的可能与食品接触的瓷器必须附有由生产商和销售商提供的书面声明,声明的内容包括陶瓷最终制品生产厂家和欧盟进口商的身份和地址、陶瓷的特性、声明的日期、声明瓷器符合本指令和欧盟委员会1935/2004号法规的相关要求,以及在分析检测后,铅和镉溶出量符合要求的制品应标示分析结果、检测条件、实施检测的实验室的名称和地址。另外,修订后的指令对仪器分析方法检出的铅和镉的限量标准分别由原来的4.0毫克/升、0.3毫克/升修订为0.2毫克/升、0.2毫克/升,从而提高此类产品进入欧盟市场的门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