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秦洋)由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起草修订的《山西省食品药品安全举报奖励办法》(以下简称新“办法”)于5月4日正式启动实施。截至目前,已经兑现了两起举报奖励。7月9日,省食药监局向新闻媒体通报了相关情况。
这两起已经兑现的举报奖励:一起是吕梁文水县赵某某制售假冒名牌白酒案,案值较大,当事人被判刑,省食药监局已奖励举报人3万元。另一起是制售假冒“宁化府”食醋案,当事人已移交公安机关,省食药监局已奖励举报人1.5万元。
截至目前,新“办法”已初显成效。特别是投诉举报已经成为监管部门了解百姓诉求和呼声的重要平台。今年上半年,全省各级投诉举报机构共受理食品药品投诉举报7950件,比去年同期增长了69.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