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进口食品贸易的迅速增长,不安全隐患也日益凸显。6月28日,新疆都市报记者从新疆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获悉,近日,该局启动了食品安全宣传周的主题活动日。会上,新疆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介绍了新疆进口食品安全质量检验状况和新疆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在进口食品检验监管工作中采取的措施,通报了新疆进出口食品和食用农产品的安全质量状况等内容。
“为确保进口食品的安全质量,检验检疫部门对进口食品采取了进口前严格准入、进口时严格检验、进口后严格后续监管的措施。”新疆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食品检验监督处处长于千介绍,食品安全是全社会共同面临的问题,保障食品安全不是一个部门或企业能够解决好的,只有加强各监管部门以及企业之间的协作配合,构建食品安全共治格局,才能解决好这个问题。
记者了解到,2012年6月至2015年5月期间,几乎所有种类的进口食品均有检出不符合我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法律法规要求的情况。新疆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从自新疆口岸和内地沿海转关进疆的进口食品中检出不合格进口食品达149批、2108.77吨、金额445.48万美元,批次不合格率达1.2%。其中不合格进口食品批次列前十位的种类分别为:糕点饼干类、干坚果、蜂蜜、葵花籽、巧克力、饮料、葡萄酒、糖类、食用橄榄油、水产及制品类,占检出不合格进口食品总批次的90%以上。
不合格的原因涉及18类,批次列前十位的不合格原因分别为:大肠菌群超标、品质缺陷、食品添加剂超标、腐烂霉变、货物包装标示不符合进境检验要求、含致病微生物、酵母菌数超标、微生物毒素超标、菌落总数超标、霉菌总数超标。
新疆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对所有检出安全卫生项目不合格的进口食品均作了退运或销毁处理,确保其不在国内市场销售和使用。
为此,新疆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工作人员提醒广大消费者,要理性看待和消费进口食品,对于目前通过入境旅客携带、跨境电商、邮购等渠道入境的食品,因其境外生产企业和出口商未通过检验检疫准入审批、备案或卫生注册管理,产品未经检验检疫且未加施合格的中文标签,出现问题难以投诉和维权,因此购买进口食品时应选择从正规渠道进口的食品,并查看有无中文标签,必要时向销售单位索要检验检疫部门签发的卫生证书或检验检疫证明,并与产品信息进行核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