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为全面理解、准确把握新《预算法》精神、原则和具体规定,进一步配合县委县政府做好新形势下预算工作,济宁食品工业开发区积极组织参加县委县政府组织召开的新《预算法》专题培训。据悉,2014年8月31日在全国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上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的决定》,新《预算法》于2015年1月1日正式施行。
培训会上大家就新《预算法》知识及如何加强预算审查工作、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情况及改革内容等,从理论和实践多个角度,做了深入交流。参训人员纷纷表示,要深刻认识新《预算法》的意义,及时组织单位财务人员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准确把握新《预算法》的精神,增强预算法治观念,依法理财;要进一步规范财务收支的行为,自觉把新《预算法》的各项规章制度作为从事预算管理活动的行为准则,严格依法办事,严肃财经纪律,确保财政资金的安全高效运行和规范使用。(刘志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