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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良商贩为防臭豆腐变质向卤水中注福尔马林被批捕

2015-06-23 正义网 195 0
核心提示:正义网合肥6月23日电(记者 吴贻伙 通讯员 欧阳)为了保持臭豆腐新鲜不腐烂,竟然向臭豆腐中加入甲醛溶液。6月12日,安徽省六安
正义网合肥6月23日电(记者 吴贻伙 通讯员 欧阳)为了保持臭豆腐新鲜不腐烂,竟然向臭豆腐中加入甲醛溶液。6月12日,安徽省六安市裕安区检察院依法对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的犯罪嫌疑人王磊作出了批准逮捕决定。
今年5月初,裕安区检察院侦查监督部门的一名检察官在浏览当地报纸时,看到了一则关于当地市场监管部门查处了一个臭豆腐作坊的报道。检察官认为,此案可能涉嫌危害食品安全犯罪。检察干警立即与办理此案的该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联系,了解相关处置情况。当得知案件已经移送,并且公安机关已经立案侦查并将臭豆腐作坊主王磊抓获后,检察官遂要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将涉嫌犯罪移送书及相关证据材料抄送至该区检察院。
6月5日,公安机关就此案提请该区检察院审查逮捕。检察机关经过审查认定,犯罪嫌疑人王磊今年31岁,曾因寻衅滋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八年,2013年11月被释放。去年4月,王磊来到六安市经营“湖南臭豆腐”小吃至案发。由于每天都要制作上千块臭豆腐,当天没能售完的臭豆腐如何保鲜是个大问题。当得知在臭豆腐中滴入甲醛可以使豆腐不变坏,王磊便从化工站先后采购了10瓶甲醛溶液用于豆腐防腐保鲜。“掌握”了这一方法后,王磊就大量生产并储存臭豆腐,除自己零售外,还批发给六安、合肥等地其他小吃经营者。经过检验,现场查获的臭豆腐及卤水中均含有甲醛。
检察机关认为,甲醛是用途广泛的化工产品,它对皮肤黏膜有刺激作用,且具有强致癌性,国家明令禁止用于食品生产。王磊的行为已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遂作出了批准逮捕的决定,并就需要补充侦查的事项建议公安机关予以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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