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华时报讯(记者敖晓波)北大荒昨晚发布公告,公司涉嫌虚假陈述案已由证监会调查完毕,近日证监会依法向北大荒公司下发了《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
经证监会查明,北大荒涉嫌违法的事实为虚增利润。早在2008年8月,北大荒股份出资设立了北大荒鑫亚经贸有限责任公司(北大荒鑫亚)。随后在2011年11月至12月,北大荒鑫亚向北大荒青枫亚麻纺织有限责任公司(青枫亚麻,系北大荒鑫亚参股公司)销售4071.03吨亚麻时,与青枫亚麻串通,另签订虚假合同,每吨加价4600元,虚增2011年度利润1600.58万元。
不仅如此,北大荒鑫亚还通过水稻交易虚增2011年度利润3524万元,北大荒鑫亚委托鸡东县忠旺粮库代理收购、保管及销售水稻。2011年,忠旺粮库将代理北大荒鑫亚保管的35325.87吨水稻烘干整理后剩余33600.51吨,与北大荒鑫亚的经办人赵亚光联系确定价格后,销售取得含税收入74209600元,北大荒鑫亚此项业务为亏损。为了不暴露亏损并完成目标任务,北大荒鑫亚铤而走险,通过伪造合同等方式,使本项水稻销售共确认含税收入114028759元,导致虚增利润3524万元。
至此,北大荒股份2011年亚麻销售虚增利润1600.58万元以及水稻销售虚增利润3524万元,导致北大荒股份2011年年报存在虚假陈述。
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显示,对北大荒股份给予警告,并将处以50万元罚款;拟对其他责任人分别处以20万元至5万元不等的罚款。
此外,鉴于时任北大荒股份副总经理兼任北大荒鑫亚董事长杨忠诚、时任北大荒鑫亚总经理白石、时任北大荒鑫亚副总经理赵幸福参与北大荒股份违法行为的情节较为严重,依据相关规定,证监会拟对杨忠诚采取10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对白石采取5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对赵幸福采取3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