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富宁县食药监部门成功调调处了一起因桶装矿泉水长“青苔”而引起的消费投诉举报案件,当场为消费者挽回了经济损失,从而平息了一场消费纠纷争执。
6月11日,一自称姓陈的消费者通过电话投诉举报称:他于5月30日以每桶15元的价格通过电话联系的方式让富宁县城内的某品牌桶装水经销点送来2桶桶装矿泉水,第一桶喝完后,第二桶装上去刚喝了两天就发现桶内长有“青苔”。发现问题的陈某当即联系经销商说明情况,并要求对方给个说法,但由于双方意见不和继而引发争吵。私下协商无果的陈某一气之下便向食药监部门的“12331”投诉举报,要求食药监部门维护他的合法权益,为他挽回经济损失。
接报后,该局领导高度重视,当即派人赶到现场调查了解情况。经现场查看,执法人员在陈某家中饮水机上的大半桶桶装矿泉水中的确发现了有几撮“青苔”浮在水中,情况与陈某在电话投诉举报中描述的一样。为进一步查清事实真相,执法人员当即与经销商取得联系,将陈某的投诉举报及执法人员的调查结果对其进行了通报,并要其马上赶到现场配合调查处理。不一会,经销商肖某赶到了现场,并承认陈某投诉举报的这2桶矿泉水的确是从他的经销点购买的,价格和送水时间均如陈某所说的一致。当执法人员问及为什么矿泉水中会长“青苔”时,肖某解决说由于夏季天气炎热,桶装水解封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喝完,并且桶装矿泉水不能让阳光长时间照射,因为桶装矿泉水几乎都是天然纯净水,受阳光长期照射或饮水机长期不清洗就会容易滋长微生物,这也是长青苔的原因。执法人员在宣传讲解了《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知识后,当即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了调解。调解过程中,经销商肖某首先承认了自己在送水时没有履行告知义务和与陈某私下沟通时态度不好的错误,并当众向陈某赔礼道歉,消费者陈某也被肖某的诚恳态度打动,于是在食药监执法人员的调解下双方很快便达成了如下调解协议:一是由经销商肖某免费为消费者陈某更换2桶矿泉水;二是由经销商派人免费为陈某清洗饮水机。双方当事人均对调处结果表示满意,并握手言和,一场纠纷终于得到了圆满解决。
(富宁县食药监局 陈道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