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清流县实验中学小卖部供货商、业主一起将洪灾浸泡受污染的食品、饮料下架、销毁。 闫旭 摄
中新网福州6月1日电 (闫旭 蒋守福)记者1日从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福建省三明市清流县遭受“5·19”特大洪灾后,清流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各项规定,要求各商户对洪水浸泡受污染的不安全商品,该下架的尽快下架处理,该焚烧填埋的一律限时焚烧填埋,不得销售。
近日,在清流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的监督下,清流县实验中学小卖部供货商、业主一起对洪灾浸泡受污染的膨化食品7200包、饮料3120瓶、矿泉水5280瓶、牛奶192盒、火腿肠1200根、淀粉150斤、味精100斤、盐巴168包实行下架处理。
据透露,所有下架的饮料、矿泉水、牛奶等实行倾倒处理,薯片、火腿肠等实行集中焚烧。(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