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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长沙市向新开办食品生产企业进行风险告知

   2015-05-30 国家食药监总局1330
核心提示:近期,湖南省长沙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新开办食品生产企业可能存在风险大讨论,梳理归纳了几个方面存在的风险隐患。同
     近期,湖南省长沙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新开办食品生产企业可能存在风险大讨论”,梳理归纳了几个方面存在的风险隐患。同时,采取“挂网公示、申办说明、签订承诺、督促追问”的办法,以《告知书》的形式,警示告知开办、换证、变更企业主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最大限度地避免风险。

    一是场地选址风险。开办食品生产企业,选择的生产加工场地,应具备土地使用、建设规划或房屋产权的合法证明;场地未纳入城乡规划区域内的,应具备土地使用的合法证明。

    二是环境污染风险。开办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不能选择对食品有显著污染的区域(如有害废弃物以及粉尘、有害气体、放射性物质、虫害大量孳生的潜在场所和其他扩散性污染源不能有效清除的地址)建设厂房,并应按规定进行环境评价或取得排污许可证。

    三是安全生产风险。开办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应当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严防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四是法律责任风险。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是食品安全的责任主体。因此,开办食品生产企业,如果不熟知相应法律法规,不能做到依法依规生产,不严格执行产品质量相关标准,甚至在生产过程中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以及超范围、超限量滥用食品添加剂等,极有可能导致企业面临罚款、责令停产或者关闭、吊销证照等行政处罚,甚至被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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